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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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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3000000060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生效日期: 2023-12-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睢县人社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事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适用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6〕1号);

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南省"政府购岗"岗位基本工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79号); 4.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二、政策对象

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随军未就业家属、转业军人随迁未就业配偶、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累计不超过原定年限的原就业援助对象。
三、申请条件:

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随军未就业家属、转业军人随迁未就业配偶、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累计不超过原定年限的原就业援助对象。
四、申请材料:

①年审合格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即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情况进行年度审核);②社保补贴申请人本人社保卡(银行卡)复印件(开户户名、账号清晰);③缴费凭证;④《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⑤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发放“低保”补助金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⑥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父母双方《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发放“低保”补助金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六、办理时限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办理地点

   睢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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