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71800000048 发布机构: 睢县教体局 生效日期: 2023-07-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优待政策 睢县教育体育局学生优待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到相关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