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500000049 发布机构: 县住房保障中心 生效日期: 2023-12-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租金收取 睢县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租金收取情况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租金由县住房保障中心代为收取,特此说明。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