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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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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121300000067 发布机构: 睢县自然资源局
生效日期: 2023-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土地供应计划

睢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睢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3 浏览次数: 【字体:

 

睢政土〔2021〕号

 

 

睢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睢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睢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12月13日

 

睢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提升自然资源保障能力和土地资源利用水平,规范全县土地市场秩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睢县实际,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土地粗放利用和浪费问题,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2022年度睢县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总量控制在558.6516公顷。其中,商服用地24.89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4.6313公顷,住宅用地109.497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3.548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56.0786公顷。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按照《睢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件1)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民生用地和城市住宅用地项目。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执行中经县政府批准调整外,原则上年度内不予供地。

(三)充分保障民生项目和县主导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执行土地供应程序。对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必须以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我省网上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公用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推广“标准地”出让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县发改委、县房产管理中心、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政府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原则上,每季度基本完成供地面积,上季度未完成供应的,可结转至下一季度,保障全年供地计划的落实。

附件:1.睢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睢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宗

                                                                           

  抄送:县政府有关部门。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印发   

供地计划附件表格20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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