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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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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082 发布机构: 睢县自然资源局
生效日期: 2023-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公开

睢县自然资源局 2023 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睢县自然资源局 2023 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

 

为认真完成全县2023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任务,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 2023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办〔2023〕19 号)、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商丘市 2023 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商自然资〔2023〕 111 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加快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

(二)工作目标。2023 年底,基本完成全县范围内除国家、省、市直接开展确权登记外的自然资源保护地、水流等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三)工作依据。

1.《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

2.《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

3.《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

4.《河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5.《河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实施方案》

6.《河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细则(试行》

7.《河南省 2023 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

8.《商丘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9.《商丘市 2023 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

二、主要任务

(一)负责完成河南睢县中原水城国家湿地公园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二)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加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的信息化管理,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建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加快推进地籍调查成果入库。统一使用全国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开展审核登簿等工作,实现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的统一管理。

三、工作流程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包括准备工作、确权调查、登记发证、成果汇交等四个阶段,工作中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确权登记规定、标准,认真组织实施。

(一)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配合、技术队伍具体承担”的工作机制。我局建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2.技术准备。工作专班与技术协作队伍共同学习研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法律政策和技术规定,做好宣传培训,以登记单元为单位,共同制定技术方案。技术协作单位还应准备所需的人员、设备,并完成设备的检验、检核。

3.资料准备。工作专班组织技术协作单位收集、整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的材料,并准备调查所需的表格等资料。

4.其他准备。结合实际需要,技术协作单位做好其他准备工作。

(二)确权调查。工作专班组织技术协作单位实施确权调查。包括编制工作底图、预划登记单元、预划登记单元审核、发布工作通告、内业调查、关联登记信息、外业调查、成果公示、检查核实、成果验收等内容。

1.编制工作底图。技术协作单位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技术处理,以最新的全省国土调查或者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编制工作底图。鼓励使用现势性更强、分辨率更高的正射影像图作为基础编制工作底图,应确保编制的工作底图在空间位置、属性内容以及其他要素等方面,与收集的资料一致。

2.预划登记单元。技术协作单位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河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细则登记单元(试行)》的规定,依据相关成果范围界线,预划自然资源

3.预划登记单元审核。我局会同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主管部门对技术协作单位预划的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成果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4.发布工作通告。我局在自然资源所在地发布资源统一登记(首次登记)通告。

5.内业调查。根据全省国土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调查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等,通过内业采集和信息提取分析,调查获取划分的登记单元内的自然资源自然状况、权属状况,形成初步的调查成果以及初步的自然资源地籍图、自然资源登记簿附图。

6.关联信息。在登记单元初步调查成果上关联不动产登记信息、生态保护红线信息和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等特殊保护信息、取水许可和排污许可信息以及矿业权信息等内容。

7.外业调查。包括:调查成果核实、单元界址调查、权属界址调查、其他情况调查、成果整理上图。技术协作单位在自然资源所在地,对内业调查成果进行实地核实;对存疑的单元界址、权属界址以及其他情况进行实地调查;需埋设界桩,还应埋设界桩并测量。根据外业调查成果,对形成的初步调查成果进行整理、修订,形成正式的调查成果。

8.调查成果公示。内外业调查及信息关联完成后,在自然资源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进行成果公示,涉及围家秘密的除外。公示期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相关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核实后出具核实意见,并告知提出异议当事人。异议成立的,应当予以纠正或者重新调查。

9.数据库建设。按照国家规定的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数据数据库。

10.检查核实。检查核实工作贯穿确权调查的全过程,适时予以安排,检查核实意见作为确权登记项目验收的基础材料。

11.成果验收。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验收。

12.整理入库。技术协作单位按照验收意见整改完成后,将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数据库等调查成果录入本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管理系统。

(三)登记发证。登记机构应用全国统一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系统完成审核登簿等工作。

1.审核。登记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对登记内容进行审核。

2.公告。登记机构对拟登记的自然资源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关联信息等进行公告。

3.登簿。登记机构将自然资源的权属状况、自然状况等内容记载于自然资源登记簿,并关联生态保护红线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等管制要求信息,予以发放证书。

(四)成果汇交。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完成后,要将全部成果统一汇交到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四、进度安排

(一)2023年5-6月。启动开展宣传培训、确权调查、核实办法及信息化建设方案的编制及评审工作。完成宣传培训、基础资料收集与分析处理、工作底图编制、预划登记单元界线与审核以及相应的检查核实工作。

(二)2023年6-7月。分批次完成登记通告发布、内业调查、资料补充收集与处理、制作地籍调查初表、关联信息调查及相应的内业检查核实工作,形成初步调查成果。

(三)2023年7-8 月。分批次完成初步调查成果的调查核实、外业补充调查、地籍调查终表、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图、分幅地籍图制作及相应的外业检查核实工作。形成最终调查成果。完成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2023年8-9月。分批次完成调查成果公示、数据库建库及相应的检查核实工作,完成资料整理、技术总结、报告编制等工作,完成项目验收、成果整理入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自然资源线一确权登记一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政府主导、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各司其职、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二)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开展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成果外业核查要点、自然资源登记簿属性信息填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审核、自然资源登记系统等技术培训,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队伍专业素质。

(三)强化安全保密管理。健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资料保密管理制度,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基础数据和成果数据实行加密存储和专人专柜保管,在资料整理(收集)、数据生产、成果移交基管理等关键节点,严格执行“谁生产、谁管理、谁负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强化督导检查。技术协作单位每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问题及时上报工作专班讨论解决,确保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大宣传培训。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与成效,加强工作经验交流,为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业务培训,相关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相关政策、标准、工作流程等,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

任务。

附件:睢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睢县自然资源局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长:马伟    睢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魏凯旋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敬昌  党组成员副局长

汤本敬  党组成员

王 森    党组成员

汤相军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主任

朱明阳  测绘队队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公室成员有李雪伟、于静、顾翠萍、耿金良、孟祥卿、杨占安,汤相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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