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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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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42500000011 发布机构: 睢县城管局
生效日期: 2023-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睢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睢县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睢县城区市容市貌,改善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推进全国文明城、卫生城创建工作,根据《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和美清新睢县,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坚持全民参与、全城提升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行“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夯实城市管理基础,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和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为建设富强和美清新现代化睢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门前五包”责任制,使县城区所有街道卫生、秩序、设施状况明显改善,乱丢乱吐、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保护环境、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门前五包”责任主体

城区内所有临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建筑工地、学校及托幼机构、医疗机构、个体工商户及临主次道路住户为“门前五包”责任主体。

四、“门前五包”的内容和范围

“门前五包”是指“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市政设施、包建筑物容貌”,责任区域范围是指农贸市场内及临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小区、个体工商户及住户等门前(墙根)至路沿石边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等区域。责任单位门前为包干地段,以单位临街外墙墙基到人行道路沿石为宽度,以左右毗邻单位界线为长度。具体范围由县城管局界定,做到责任范围明确,不留空白地带。

五、工作任务

(一)包卫生。责任区范围内每日清扫保洁,无垃圾、污水、果壳、纸屑,无杂草、杂物、卫生死角;无放养家禽、家畜;消除“四害(鼠、蚊、蝇、蟑螂)”等病媒孳生场所,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二)包秩序。无占道经营(含占道娱乐)、闲杂废弃物占道、各种流动摊点占道、乱搭乱摆遮阳(雨)蓬;无各种车辆占道乱停乱放;无乱开挖路面,道路无积水;无乱增设台阶、门坡、柱墩;无废气、废尘、废水和建筑余土、建筑散装材料;及时劝阻和制止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

(三)包绿化。自觉维护和爱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损坏、攀折花草;不在树上打钉、拉绳、晾衣、晒被、挂物、搭棚;不向责任区内树坑、花坛、绿地、下水道内堆放垃圾、倾倒垃圾、渣土等废弃物或排放污水;禁止占用公共绿地。

(四)包设施。门面号、店招店牌、夜景灯光、遮阳(雨)蓬、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整洁,自觉维护照明、排水、排污、道路等公用设施,发现损坏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包建筑物容貌。建筑立面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打广告、“牛皮癣”,无乱悬挂、悬空渗排;门牌号、门面招牌、灯箱等设施设置规范,并保持完好和整洁。

六、工作分工

(一)县城管局:负责与“门前五包”责任主体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张贴“门前五包”责任牌;负责督促各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二)城关镇、凤城街道办事处、董店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范围内的临主次道路商户和住户、无物业管理的家属院、游园绿地、拆迁区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临街个体工商户室内的整治工作;协助县城管局、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停业整顿处罚,对拒不配合的商家吊销关证照。

(四)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城管局做好“门前五包”执法保障工作。

(五)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城区各农贸市场内个体工商户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停业整顿处罚,对拒不配合的商家将吊销相关证照。

(六)县住建局:负责落实建筑工地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巡查、维护工作、施工工地扬尘管理等工作,对路面沉陷破损、雨污井盖缺失、灯杆损坏等及时进行修复

(七)县房管中心:负责落实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八)县教体局:负责落实学校、托幼机构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九)县卫健委:负责落实医院及小宾馆、小诊所、理发店、小浴室等“七小门店”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十)县文广局:负责落实网吧、歌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厅等经营场所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十一)县园林绿化中心:负责落实绿地游园、道路两侧绿化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十二)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新闻报道、公益宣传和曝光工作,充分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十三)县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内企业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十四)各路长制责任单位:负责配合城管局推行所分管路段内的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七、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3日)。“门前五包”责任制办公室制定完善推进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工作,确保科学合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良好开端。

(二)重点推进阶段(2023年5月4日— 2023年5月31日)。各相关单位按照方案分工全面推进工作,通过强化教育引导,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县创建办适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执法,努力实现“门前五包”工作顺利推进。

(三)长效保持阶段(202361— 长期坚持)。各单位在保持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推进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临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建筑工地、学校及托幼机构、医疗机构、个体工商户及临主次道路住户的主人翁意识,将“门前五包”工作长效推进。

八、工作要求

(一)健全领导机制。成立睢县“门前五包”责任制办公室(见附件),负责对“门前五包”工作开展实施的统一领导。

(二)提前宣传告知。县城管局负责与“门前五包”责任主体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张贴“门前五包”责任牌,确保责任主体明晰自身职责。

(三)健全查处机制。对不认真履行“门前五包”的责任主体,由县城管局对其教育并督促其尽快整改,对不听教育、拒不整改的责任主体,县城管局依据《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县公安局要依法打击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中出现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确保“门前五包”工作稳步推进。

(四)加大舆论监督。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把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广泛动员全社会支持“门前五包”工作,并将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五)强化监督问责。由县创建办抽调专门人员成立“门前五包”工作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于“门前五包”相关单位监管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督促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由纪委监委问责。

附件:睢县“门前五包”责任制领导小组

 

睢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睢县“门前五包”责任制领导小组

 

 长:王静洲  县政府副县长

 员:汪方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红霞  县文明办主任

郇树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卢万修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屈鹤声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东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西品  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罗诗勇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张海波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凤杰  县文广局局长

                县房产发展服务中心

轩春来  县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马广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蒋成方  县爱卫办主任

            赵咏梅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陈治国  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曹书昌  城关镇党委书记

            杨彦超  凤城街道办主任

            蔡其飞  董店街道办主任    

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具体负责“门前五包”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情况,负责对未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责任主体进行教育、监督整改,确保“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长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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