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42500000011 | 发布机构: | 睢县城管局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 |
睢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睢县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睢县城区市容市貌,改善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推进全国文明城、卫生城创建工作,根据《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和美清新睢县,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坚持全民参与、全城提升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行“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夯实城市管理基础,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和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为建设富强和美清新现代化睢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门前五包”责任制,使县城区所有街道卫生、秩序、设施状况明显改善,乱丢乱吐、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保护环境、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门前五包”责任主体
城区内所有临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建筑工地、学校及托幼机构、医疗机构、个体工商户及临主次道路住户为“门前五包”责任主体。
四、“门前五包”的内容和范围
“门前五包”是指“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市政设施、包建筑物容貌”,责任区域范围是指农贸市场内及临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小区、个体工商户及住户等门前(墙根)至路沿石边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等区域。责任单位门前为包干地段,以单位临街外墙墙基到人行道路沿石为宽度,以左右毗邻单位界线为长度。具体范围由县城管局界定,做到责任范围明确,不留空白地带。
五、工作任务
(一)包卫生。责任区范围内每日清扫保洁,无垃圾、污水、果壳、纸屑,无杂草、杂物、卫生死角;无放养家禽、家畜;消除“四害(鼠、蚊、蝇、蟑螂)”等病媒孳生场所,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二)包秩序。无占道经营(含占道娱乐)、闲杂废弃物占道、各种流动摊点占道、乱搭乱摆遮阳(雨)蓬;无各种车辆占道乱停乱放;无乱开挖路面,道路无积水;无乱增设台阶、门坡、柱墩;无废气、废尘、废水和建筑余土、建筑散装材料;及时劝阻和制止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
(三)包绿化。自觉维护和爱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损坏、攀折花草;不在树上打钉、拉绳、晾衣、晒被、挂物、搭棚;不向责任区内树坑、花坛、绿地、下水道内堆放垃圾、倾倒垃圾、渣土等废弃物或排放污水;禁止占用公共绿地。
(四)包设施。门面号、店招店牌、夜景灯光、遮阳(雨)蓬、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整洁,自觉维护照明、排水、排污、道路等公用设施,发现损坏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包建筑物容貌。建筑立面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打广告、“牛皮癣”,无乱悬挂、悬空渗排;门牌号、门面招牌、灯箱等设施设置规范,并保持完好和整洁。
六、工作分工
(一)县城管局:负责与“门前五包”责任主体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张贴“门前五包”责任牌;负责督促各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二)城关镇、凤城街道办事处、董店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范围内的临主次道路商户和住户、无物业管理的家属院、游园绿地、拆迁区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三)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临街个体工商户室内的整治工作;协助县城管局、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停业整顿处罚,对拒不配合的商家吊销关证照。
(四)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城管局做好“门前五包”执法保障工作。
(五)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城区各农贸市场内个体工商户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停业整顿处罚,对拒不配合的商家将吊销相关证照。
(六)县住建局:负责落实建筑工地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巡查、维护工作、施工工地扬尘管理等工作,对路面沉陷破损、雨污井盖缺失、灯杆损坏等及时进行修复。
(七)县房管中心:负责落实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八)县教体局:负责落实学校、托幼机构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九)县卫健委:负责落实医院及小宾馆、小诊所、理发店、小浴室等“七小门店”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十)县文广局:负责落实网吧、歌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厅等经营场所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十一)县园林绿化中心:负责落实绿地游园、道路两侧绿化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十二)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新闻报道、公益宣传和曝光工作,充分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十三)县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内企业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十四)各路长制责任单位:负责配合城管局推行所分管路段内的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七、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3日)。“门前五包”责任制办公室制定完善推进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工作,确保科学合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良好开端。
(二)重点推进阶段(2023年5月4日— 2023年5月31日)。各相关单位按照方案分工全面推进工作,通过强化教育引导,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县创建办适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执法,努力实现“门前五包”工作顺利推进。
(三)长效保持阶段(2023年6月1日— 长期坚持)。各单位在保持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推进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临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建筑工地、学校及托幼机构、医疗机构、个体工商户及临主次道路住户的主人翁意识,将“门前五包”工作长效推进。
八、工作要求
(一)健全领导机制。成立睢县“门前五包”责任制办公室(见附件),负责对“门前五包”工作开展实施的统一领导。
(二)提前宣传告知。县城管局负责与“门前五包”责任主体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张贴“门前五包”责任牌,确保责任主体明晰自身职责。
(三)健全查处机制。对不认真履行“门前五包”的责任主体,由县城管局对其教育并督促其尽快整改,对不听教育、拒不整改的责任主体,县城管局依据《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县公安局要依法打击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中出现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确保“门前五包”工作稳步推进。
(四)加大舆论监督。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把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广泛动员全社会支持“门前五包”工作,并将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五)强化监督问责。由县创建办抽调专门人员成立“门前五包”工作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于“门前五包”相关单位监管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督促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由纪委监委问责。
附件:睢县“门前五包”责任制领导小组
睢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附件:
睢县“门前五包”责任制领导小组
组 长:王静洲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汪方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红霞 县文明办主任
郇树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卢万修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屈鹤声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东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西品 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罗诗勇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
张海波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凤杰 县文广局局长
何 利 县房产发展服务中心
轩春来 县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马广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蒋成方 县爱卫办主任
赵咏梅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陈治国 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曹书昌 城关镇党委书记
杨彦超 凤城街道办主任
蔡其飞 董店街道办主任
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具体负责“门前五包”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情况,负责对未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责任主体进行教育、监督整改,确保“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长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