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41900000006 | 发布机构: | 睢县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4-05-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10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101号提案的
答 复
蒋成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财政投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财政管理体制。 自医改以来,财政部门不断完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机制,加强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金补偿。每年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补助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资金,医疗队伍培训能力提升补助,中医馆、发热门诊建设等资金。同时,财政会同卫健部门积极申报了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陆续搬入新址,医疗条件和服务能力大幅提高,分级诊疗初现倪端,医患关系明显改善,基层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大大改善。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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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