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90400000057 | 发布机构: | 睢县工信局 |
| 生效日期: | 2024-09-0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管理 |
睢县工信局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和《河南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整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立足本职、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创新驱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报废回收等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行业政策、相关标准宣贯,加强对拟申报生产企业规范管理和公告管理,落实互认协同要求;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着力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问题。
1.规范行业发展
(1)落实《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宣贯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2)按照省工信厅公布的生产企业“正面清单”目录,按照市局精神向社会公布经过认证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
(3)鼓励企业采用更加安全的新型蓄电池。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4)推进行业自律管理,引导生产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推动标准落实
(5)落实《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宣贯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6)结合《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规范修订及时开展宣贯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相关标准修订公布后及时进行)
3.落实互认协同要求
(7)按照国家和省厅部署,落实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互认协同要求,推动生产企业落实电动自行车“一车一池一充一码”。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4.管控生产环节质量
(8)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摸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底数,为市场监管部门生产资质认证提供依据。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9)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纳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核心部件,加强生产质量抽查。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5.严惩制假行为
(10)配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斩断非法生产、销售网络链条。
完成时限:2024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二)着力解决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问题。
6.推动以旧换新
(11)配合商务部门,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已出台政策的要求,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12)落实电动自行车用废锂离子电池处置利用工作。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配合强化溯源追责力度。
(13)配合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责任倒查工作,及时将生产环节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并配合开展调查。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配合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做好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的企业,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企业、违规提供改装服务及部件的企业按照规定进行曝光,严重违法的列入失信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组建工作专班。成立由副局长赵鹏牵头,局相关股室参加的工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开展工信系统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局职责范围内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指挥,落实信息上报、定期会商、调度通报、工作督导等机制。
(三)加强工作协同。坚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全县一盘棋,认真履形成员单位职责,加强与县直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