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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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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10700000008 发布机构: 睢县交通运输局
生效日期: 2023-12-20 废止日期:
文 号: 睢交字〔2023〕1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07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2023年

《全县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重点运输企业: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我局 2023 年春运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工作任务。结合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工作实际情况,经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3年全县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睢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7日

 

2023年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

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春运将从1月7日开始,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按照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商春运办〔2023〕1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三部门《关于全力做好 2023 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22〕1918号)精神,结合商丘市春运指挥部和我县春运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县春运工作,全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全力降低疫情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便捷舒心出行,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春运工作,全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全力降低疫情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便捷舒心出行。

随着近期一系列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地,群众出行意愿明显增强,春运客流波动可能较大,小客车出行量将进一步增加。要高度重视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和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防止麻痹思想,统筹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加强形势研判、监测调度和工作协同,按照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供安全便捷服务的原则,组织做好春运各项工作。春运疫情防控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成立了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肖传东(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明亮(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陈建军(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传伟(党委委员、副局长)

郝  林(党委委员、副总工程师)

经德雨(党委委员)

索  桥(党委委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海松(党委委员)

胡建良(主任科员)

王文贤(副主任科员)

成  员:马文生(场站物流和车辆技术股 股长)

胡  勇(公路股 股长)

徐亚玲(科技与安全建设监管股 股长)

轩世伟(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主任)

闫  军(地方海事所 所长)

田争伟(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主任)

陈德斌(材料物资供应站 站长)

翟自标(工程一处 处长)

闫其豹(工程二处 处长)

马立前(县客运总站 站长)

白云飞(商运集团睢县分公司 经理)

孙云光(县舒捷城市公交公司 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由轩世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举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机关相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在局春运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积极协调配合公安、安监、气象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运输组织、车船通行、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二、多措并举降低春运疫情风险

(一)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春运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程度降低春运期间疫情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群众出行的影响。

(二)优化落实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要求。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客运站和客运企业要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领域疫情防控指南。将客运服务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建立关键岗位预备队制度,必要时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闭环管理。加强客运一线服务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原则上不安排未完成疫苗加强接种的人员在客运服务一线上岗。督促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三)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服务和应急处置。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疫情防控的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防疫物资、就医购药等问题。完善重要客运枢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规模性疫情等情况下的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经营服务单位出现阳性感染者,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措施;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时,及时启用关键岗位预备队,确保重要客运枢纽、客运线路不停工、不停运。

三、打造契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出行环境

(一)落实保障群众出行的政策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对跨地区出行的旅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等要求。保障各类客运服务“应开尽开”,不得随意限制车辆正常通行,全面取消各地设立的公路防疫检查点,及时纠正过度管控行为。

(二)加强运输组织和运力供给。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制定方案预案,科学配置运力,保障各时段客货运输需求。要统筹安排运力资源。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密切监测分析客流变化,科学制定运输方案,及时优化运力配置。要加强重点时段、热点线路运力保障,按规定控制列车、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密切监测分析客流变化,灵活调整运力配置,动态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公路运输要完善客运服务供给,优化班次和运力,确保热点区域、线路、时段客运供给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三)优化运输衔接和旅客换乘,减少旅客出行拥挤和聚集。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联动,相互间信息共享,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协调调度,优化运输方式衔接,做好短途接驳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扩大无纸化、“无接触”服务范围,优化自助设备布局,推广电子客票和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提升网络售票服务水平。根据客流及时增开售票窗口、自助终端和安检通道,减少旅客停留时间。强化旅客引导服务,保障客流安检、登乘、进出站等顺畅有序。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分散就座。

(四)做好重点群体出行服务。关爱帮扶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保障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全面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出行依法优先优待有关政策。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对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协调开行专车、专列,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农民工返乡返岗“点对点”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排查整改智能技术影响老年人出行问题,重点客运枢纽设置老年人服务专区。

(五)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严格落实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坚决纠正过度通行管控问题。强化春运期间客货统筹,做好货运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确保食煤炭、天然气、粮食、民生物资、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需求。

四、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保障

(一)毫不放松抓好安全防范。高度重视当前传统运输安全风险和疫情衍生风险叠加带来的挑战,做好客流、车流快速增长的安全生产准备。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对重大隐患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强化“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突出各客运场站及周边宾馆、酒店、临时休息区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联合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隐患问题。三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要加强行车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实时监控,确保设备稳定可靠和行车安全。运管部门要严禁无道路客运营运资质的企业、车辆投入春运。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24 小时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汽车客运站要加强“三品”检查,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同时,加强春运期间网约车、顺风车安全管理。四要加强重点路段整治。公路和养护部门要结合本地路况特点,全面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围绕有效加强桥梁、急转陡坡以及冰雪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管控,组织对农村公路交汇处、事故多发区和团雾多发区实施重点攻关,完善应急措施,切实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春运期间,有关股室和单位要做好本系统内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督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二)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及时多渠道发布恶劣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细化完善应急预案,督促客运企业落实防滑防冻防风等措施,及时调整运营计划,坚决杜绝涉险运输、冒险作业,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针对可能出现的大范围低温雨雪天气,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准备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落实好应急运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农村公路通行,及时疏散滞留旅客和车辆。重要客运枢纽发生大面积延误时,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加强值班值守,按预案和要求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并报告信息。恶劣天气下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及时调整运营计划,引导群众减少驾车出行,降低路上滞留和事故风险。

(三)强化道路疏堵保畅。提前梳理易拥堵缓行路段及收费站、服务区,分类制定疏导绕行方案。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养护施工计划,避免春运高峰期开展修复养护作业。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及时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线路。梳理确定旅客滞留风险较高的重点场站,及时通过权威渠道发布列车延误或取消信息,通过短信、移动 APP 等提前通知相关旅客,实现应急处置从临场应对向事前防范转变。加强对滞留旅客的服务保障,及时加开车(班)次提供换乘等服务。

五、营造和谐温暖的春运氛围

(一)加强春运宣传和出行引导。积极宣传春运疫情防控、错峰出行、运输服务保障等政策措施,生动报道一线典型事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便于群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引导旅客健康安全文明出行,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有关部门要综合利用各类媒体渠道,深度挖掘春运素材,突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春运感人事迹等。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将做好春运工作体现到“春运送温暖”实践活动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广泛听取旅客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出行中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精准实施志愿服务。按照“预招储备、因需而动,因地制宜、大站为主,精简岗位、优化服务,加强培训、安全第一”的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服务。推广重点群体特色志愿服务项目,提升出行便利性。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和“非必要、不上岗”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

(三)关怀春运职工生活。加强对春运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提前备足必要的防疫物资。要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关心关爱,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推动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有条件的部门要积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息的权利。

六、落实落细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工作制度

(一)建立春运工作方案预案制度。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针对今年春运工作特点,制定完善应对疫情、低温雨雪等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引发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停开、延误晚点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与气象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制定防范措施。要与公安部门建立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做好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二)加强春运值班制度。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随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处理好公众咨询投诉、运力调度以及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理、情况报告等工作,保证春运信息的上传下达。

(三)加强春运信息报送制度。为加强春运情况动态监测和春运期间突发事件的预报预警工作,2023年1月7日至2月15日,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每日上午 9:00 时将前一日旅客发送量等相关信息报送至局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简报形式,每周上报1期春运工作进展及动态情况,包括旅客发送、路况信息、滞留人数、春运工作动态等信息,如遇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突发疫情、人员滞留、道路大面积拥堵或封闭等重要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置、随时上报。

春运结束后,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月 17 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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