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31300000084 | 发布机构: | 睢县交通运输局 |
生效日期: | 2025-03-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道路运输 |
普通货物营运车辆转籍、过户道路运输证配发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内关于车辆转籍、过户的规定:车辆转籍、过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向原发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车辆异动情况报告,交回《道路运输证》以及有关营运标志。
二、实施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三、申报条件
车辆转籍或过户后,转入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申领《道路运输证》的,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配发《道路运输证》所要求的材料。
四、申报材料
9cm×6.2cm车辆45度角的统一式样的照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还应提供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委托书、车辆转籍、过户申请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出具的车辆技术等级证明。
五、办理程序
1.收件:申请人提交材料。
2.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下一步审核;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送达《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3.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出具意见,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批准决定;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4.决定: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出具相应办理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送达:送达办理结果。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及时间
商丘市睢区(县) 中心大街与泰山路交叉口路南街道睢县政务服中心。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八、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方式
0370-81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