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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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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0500000087 发布机构: 睢县交通运输局
生效日期: 2023-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综合运输

商丘市商都道路运输场站发展有限公司睢县客运总站服务标准规范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则
‎  1. 本规范规定了道路旅客运输服务(基本要求、营运客车、驾驶人员、车辆营运、安全行车和意见处理等)的要求。
‎  2、 本规范适用于我公司道路旅客运输服务。
‎      二、基本要求
‎  1,公司必须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为旅客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客运服务。
‎  2、公司所有班车进站经营,并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     三、营运客车
‎   1、技术等级
‎  客车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安全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的要求。
‎  2、车辆外观
‎ 客运车辆应按要求在车身两侧中间张贴客运标志和客运经营者名称,在车尾、车身内部张贴行业监督电话;客运车辆应在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右下方(从车辆正前方看,下同)、驾驶前台上放置客运标志牌。客运班车应在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左下方放置《进站证》等证牌。车身外表美观清洁,表皮无凹坑、无破损,色泽光亮一致,无剥落、锈斑。喷涂、张贴和放置的各类标识标志的字迹和图案要清晰、完整,不缺字、不漏字。车顶应完好,无渗漏;车窗玻璃清洁明亮,无缺损。所有车门和行李舱门开关灵活,把手、门锁齐全可靠,通风网罩完好整齐。可开启窗户,开关轻便、密封良好; 各种车灯齐全完好,灯罩完整通透无破损。
‎  3、设施设备
‎ 车厢内壁、顶板及压条应清洁、完整,无缺损,无污迹;车厢地板、地板革及压条应完整,无破洞、破损和翻卷;空调进出风口装置完好;驾驶台无杂物;内行李架完整无缺损。
‎ 乘客座椅齐全无损;环保清洁袋及时清理和补缺;座位编号清晰显目,各调节装置灵活、可靠;靠背和坐垫护面应色调柔和、款式一致,并清洁无污迹、破损或脱线;座套应定期更换,保持整洁。车内扶手、护栏、拉手等装置应安装牢固,无凸出尖锐部分。窗帘挡光性能好,悬挂整齐、清洁。坐垫、地毯清洁无破损、污迹。
‎ 客车应安装使用满足《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的卫星定位系统。
‎ 车内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标志醒目,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座椅安全带等。
‎ 车内挂置旅客意见簿。驾驶员随身物品应放置在存储箱内。拖把、水桶等清洁用具应放置在行李舱内。驾驶室内不得放置、张贴、悬挂、装饰物件及个人物品。
    ‎四、驾驶人员
‎ 1、人员从业要求
‎ 年龄不超过60周岁。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效从业资格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影响正常驾驶操作的疾病和残疾。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2、仪容仪表
‎ 驾驶员在工作中应仪容整洁、修饰得体:

(1) 、头发要常洗常梳理,保持头发清洁整齐,发型要大方;

(2) 、面部要保持清洁、妆饰得体;

(3) 、手部清洁无污垢。指甲经常修剪,保持清洁。

(4) 、勤洗澡,勤换衣袜,衣袖干净,身上无汗味或异味。
‎   驾驶员在工作中应着装得体、衣帽整洁、仪表端庄。服装应平整合体,无损坏、掉色、污渍等情况。道路客运经营者统一工作服装的,还应根据季节变化统一时间换装。
‎  驾驶员在工作中应文明礼貌、大方优雅。驾驶车辆时,应正对方向盘坐稳,两手按规定要求分别握在方向盘的左右两侧,头部端正。
‎ 3、文明用语
‎    驾驶员及相关司乘人员在工作中应态度和蔼,语气亲切。工作中应文明用语,不使用服务忌语。  

五、车辆营运

‎1、 运输准备
‎     驾驶员发车前,要预先了解行程安排,提前掌握天气情况、途中路况及其他交通信息。

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做好发车前的各项准备:

 (1)、 按规定做好出车前的车辆例保检查工作,确保车辆工况正常,车内设施设备、安全部件完好有效;

‎ (2)、检查车载卫星定位设备,确保正常工作;
‎        (3)、车辆营运证照等各类证件齐全有效;
‎        (4)、检查车辆卫生,补充随车物品。
‎ 客运班车驾驶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汽车客运站,办理进站手续,接受并检查行包和快件,核对相关票据。
‎ 客运车辆应在发车前10-15分钟到达发车区,放好客运标志牌,提前打开车门和行李舱,等候旅客上车。
‎   2、上客服务
‎ 驾驶员应站在车门口,迎接旅客,招呼安全登车,打开行李舱并帮助旅客将大件行李放进行李舱内。同时,协助乘务员对行包进行安全检查。 旅客上车完毕后,应锁好行李舱门,检查旅客随身携带行包是否安放正确,确保过道上无物品,行李架上的物品不会脱落。核对旅客人数。客运班车驾驶员还应办理结算凭证交接手续。
‎ 开车前,驾驶员要配合乘务员说明本次行车安排、途中注意事项等或播放安全须知视频。
‎  3、途中服务
‎ 驾驶员应精力集中,谨慎驾驶,文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营运时应按规定及时使用车上服务设施,所播放音频、视频内容健康有益。执行班车客运任务,应按规定线路行驶。

关注旅客在车厢内的动态,发现非法活动应及时报警,维护旅客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行驶途中,遇有旅客突发重病应采取就近送医的措施。
‎ 行车途中发生故障或事故,并一时难以继续行驶时,应安抚旅客,并联系救助或组织换乘。
    4、到达服务
‎  到达站点时,应服从现场服务人员指挥,停靠到指定位置。车辆停稳后,应提醒旅客带好自己随身物品,下车开启行李舱门,帮助旅客提取行李。
  旅客和行李离车后,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是否有遗漏物品,时间充裕时还应安全检查并清洁车内卫生。
‎ 六、安全行车
‎ 1、基本要求
‎ 安全行车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驾驶车辆时,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 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法超车、超载、超速;严禁驾驶员驾车时吸烟、饮食、闲谈和使用手机等。
‎ 车辆停放时,应拉紧手制动器,锁好车门。在客运站、村庄附近不鸣高音喇叭。
‎ 2、普通道路行车要求
‎  密切观察路面情况和车辆行人动态,特别注意非机动车突然拐弯和行人横穿马路。 车辆以高于20公里以上时速行驶时,不得脱挡滑行。需停车时,应在允许停车的路段靠边停车。禁止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禁止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行驶;禁止随意变更车道。
‎ 车辆因故障等原因停车时,须开启危险警报闪光灯(夜间或恶劣天气还须开启尾灯、示廓灯和防雾灯),并迅速在来车方向至少150米处放置危险警告标志牌。驾驶员放置和收取危险警告标志牌时,应当在护栏外行走,确保自身安全。
‎  如遇同方向抛锚车辆需分流乘客时,应将车停在抛锚车前方,不允许本车旅客下车,迅速将抛锚车上的旅客带领上车。
‎ 3、 雨雾天气行车要求
‎ 雨雾天气行车应当降低车速,拉大行车间距。雨天应确保雨刮器、照后镜装置完好有效。如行驶中发生故障必须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
‎大雾天气应保持挡风玻璃、驾驶室侧窗玻璃、后视镜、倒车监视器清洁有效。当大雾达到二级交通管制时,应就近驶离公路。不得随意停车。
‎ 4、冰雪天气行车要求
‎  车辆行驶前,应清洁挡风玻璃和驾驶室侧窗玻璃、倒车镜、后窗玻璃、倒车监视器,清除转向系统的冰雪,并在行驶途中加强检查和清除。雪地行车驾驶员须佩戴防护眼镜。
‎ 当大雪覆盖道路并情况不明时,不得冒险行车,要提前与前车拉大间距。
‎  冬季冷车起动要预热,低速运转。起步时必须试踩制动,检查刹车是否有效,防止管道泵冰冻,造成制动失效。
‎ 5、特殊情况行车要求
‎  遇到执行公务的抢险车、救护车、警车,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主动让行。不穿插或与上述车辆(车队)。
‎  车辆在行驶途中起火,应立即停车,迅速疏散乘客,并采取灭火措施,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所属单位报告,请求救援。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 发生行车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报警并报告本单位;不得擅自离开、移动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隐瞒不报,不得私自处理。
‎ 遇到治安事件、刑事案件时,要及时报警并报告本单位,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 七、意见处理
‎ 1、客车内应设置旅客意见簿,封面注明旅客意见簿,便于旅客对驾驶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 2、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定期检查旅客意见簿,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 3、对旅客其他人员的投诉,道路客运经营者应认真调查,及时答复处理。
‎ 4、每年对服务对象进行适当规模的回访,及时改进相关问题,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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