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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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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3010000002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工作规划

睢县民政局23年工作规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睢县民政工作规划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两个确保”,围绕“四高引领”、统筹“六域并进”、强化“四项建设”的“464”工作布局,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坚持“项目为王”,以项目建设高质量推动民政事业发展高质量。坚持以财务共签共管,打造阳光民政,奋力谱写新时代睢县民政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睢县新征程中奋发民政之为。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民政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集中学习、研讨交流、领导干部深入社区开展宣讲活动等方式,教育引导全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

(三)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扛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积极“五星”支部创建引领模范机关建设,持续完善提升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规范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党建引领保障作用,不断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四)不折不扣推动巡视整改落实。高度重视省委巡视工作,高标准落实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县委巡察整改“下半篇文章”,将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指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时效完成整改任务。深化标本兼治,研究制定具有建设性、长远性、综合性的政策举措,巩固扩大巡察成果,推动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持续巩固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着力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切实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底线兜牢兜实。

(五)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大力推进清廉民政和清廉机关建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力戒****、官僚主义,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状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问需于民、问策于民、问计于民。巩固“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能力作风建设攻坚成果,扎实开展能力水平提升年活动,持续弘扬“新、实、细、严、快”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激励奖惩措施。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强化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工作归属感。

(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构建因事选人、以事识人、知人善任的干部选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建设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加强民政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不断壮大专业人才队伍,培育行业领军人才,夯实民政事业发展的人才基础。

)认真组织开展好民族宗教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立足我实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我民政事业发展大局,发挥工作职能,为建设美丽睢县贡献力量。

二、坚持“项目为王”,赋能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牢固树立“项目为王”发展理念,以“三个一批”活动为总牵引,统筹高效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省级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资金、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自筹资金等多项资金,用活市场机制,形成投资合力,加快新建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和中心敬老扩建项目进度。搞好项目服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事效率,全力推进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早达效。

    三、推进高品质普惠养老服务

(一)高标准完成民生实事。加大家庭养老赋能支持力度,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具配备到位”五个方面,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提升老年自理能力居家生活品质全县完成适老化改造526

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质增效。进一步巩固提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水平,确保达到运营标准,推动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工作,实现以大带小对街道、社区和新建小区同步配建养老设施,推进新建小区配建养老设施移交。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逐步推进乡镇敬老院扩容增量,开工建设15个乡镇16所敬老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床位300-500张,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探索以农村幸福院为阵地的互助养老模式

(三)有效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供给能力制定落实我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及相关配套文件,加快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等配套制度。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力度,完善补贴发放方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拉动需求侧发力,促进其健康运营。依托智慧养老平台,完善服务网络,丰富“订单式、菜单式”等各类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优化运营模式,重点发展以生活照料、康复护理为主的照护服务,依托“五社联动”加大公益***,加速培育本土养老服务品牌。积极发展公办养老机构和普惠型养老服务,保障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提供全覆盖探访关爱服务。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动养老机构第三方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深入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防诈骗工作,严肃查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

)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每个乡镇培训不少于30名养老护理员,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完成“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任务。开展“养老服务技能培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吸纳更多毕业生和劳动力进入养老服务行业。     

、夯实高水平民生兜底保障基础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低保边缘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与专项救助衔接,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适度提高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2023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440元;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2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72元确保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提标部分3月底前补发到位。加强临时救助与就业救助等政策衔接,全面落实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加大流动人口救助力度,提高制度可及性、救助时效性。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将低保边缘人口阶段性新增纳入保障范围。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健全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统筹救助资源,形成救助合力。加大低收入人口排查力度,根据《商丘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和《商丘市支出型困难人口认定办法(试行)》,重点加强低保边缘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的排查认定。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增强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提升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水平。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积极组织参与省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评选,发掘典型经验,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塑造社会救助品牌,加强救助文化建设。

)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受理和矛盾化解工作,畅通社会救助信访举报渠道。自然减员仍享受低保待遇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全面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制度,定期开展疑点数据排查,对全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全面进行复核,加强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每月10日前将救助资金发放到位

坚守高标准筑牢安全底线

(一)健全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将安全生产纳入党组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约束贯穿到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全过程,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落细。落实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具体岗位职责,加强对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督导,把责任落实到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和职责,在日常工作中按目标要求落实到位。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深化落实“日巡查、周例会、旬调度、月通报、双月督导、按季排名、半年小结、全年总评”的常态化管理机制,统一制定规章制度、台账和工作记录深入开展“河南民政系统安全教育宣传月”“安全管理月”“119消防宣传月”“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防灾减灾宣传周”““5·25”河南民政安全管理警示日”等专项活动,切实增强民政服务对象的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消防隐患、食品安全、房屋安全、汛期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建立“隐患、措施、责任”三个清单,形成“一机构一清单”,按清单落实、按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各民政服务机构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

(三)持续抓好疫情防控。积极适应“乙类乙管”新形势,严格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完善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方案,优化人员管理,加强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全力保健康,防重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配合开展重点人群健康排查,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居家治疗、就医用药保障、特殊群体服务保障等工作。加快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制全覆盖,健全与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调联动机制。

六、深化高质量基层社会治理

(一)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城市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在城市实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在农村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行动,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事项。稳妥推进村委会调整和村改居工作,指导做好新设立和村改居”社区治理工作。做好民政领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层政权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二)统筹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治理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加大对跨部门重大事项的协调力度。出台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方案。统筹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制度,完善职业成长机制,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健全社区工作者分级培训制度,用3年的时间将城乡社区干部轮训一遍。

(三)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和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持续开展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执行和奖惩机制,强化约束作用,增强自治活力。常态化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七、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与党建同步,协同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

加强社会组织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巩固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和社会组织内部制度示范文本。

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扎实做好年度检查、抽查检查和等级评估工作,健全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体制。落实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兼职报备监管。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和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

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助力民生保障、社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服务全经济社会发展。

八、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巩固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确保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推动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水平持续提升持续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服务精准保障行动,落实基层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每月入户走访探视制度,做到及早发现、及时认定、应保尽保“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工作。协调推动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的保障政策,实施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严格落实收养登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收养登记管理。组织所有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等学习培训。

)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完善和落实督查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合督查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督查督办。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现县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成率达到50%、村(社区)妇女儿童委员会全覆盖。选优配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实现新任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培训全覆盖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动员支持专业社工组织、爱心企业、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儿童关爱帮扶活动。构建完善以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儿童之家为阵地,以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为主要工作力量,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爱心人士为补充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网络体系。健全监护指导制度措施,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开展儿童福利“政策宣讲进村(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持续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大慈善组织培育发展力度,落实激励促进措施,做好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工作。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激发慈善组织内生动力,打造慈善品牌。加强《慈善法》宣传,组织开展第八个“9·5中华慈善日”、腾讯“9·9公益日”等相关慈善活动

强力推进社会工作创新发展落实“有项目、有场地、有制度、有经费、有社工、有服务”六有建设标准,2023年底前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县级设立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健全县、乡、村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今年再完成剩余5个乡镇社工站建设,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全覆盖目标。将社工站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整合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和相关业务经费等,优先用于购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积极引导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积极报名参加考试,持续推进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工作

(三)扎实推动志愿服务提质扩面。继续宣传和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持续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探索完善“五社联动”和“两工协作”机制,不断扩大志愿服务组织服务范围和覆盖领域。积极培育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推动每百万人口标志为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组织数量不少于10个,志愿服务组织数量不少于5个。

十、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加强全行政区划基础研和总体统筹,向县领导积极建议,出全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持续推进撤镇(乡)设街道,稳妥推进撤乡设镇工作

)加强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持续深化《地名管理条例》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地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城区道路地名的命名工作。扎实开展“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申报工作。加强地名普查成果应用,做好地名信息数据常态化质量提升。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助力数字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加强地名档案管理,实施地名档案电子化。积极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按照上级民政部门总体部署,扎实做好第五轮皖豫行政区域界线商丘段联检工作。深挖地名文化资源,发挥地名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传承中华文脉、留住美丽乡愁等方面重要作用。

十一、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坚持殡葬公益属性,稳步落实公益性公墓县、乡全覆盖,打造一批“人文化、生态化、艺术化”的高品质公益性公墓。持续落实约谈、通报和奖惩激励机制,稳步提升火化率。倡导绿色殡葬理念,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优化救助管理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寻亲和落户安置工作。开展冬夏两季专项救助行动和“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加强婚姻管理服务。开展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现全业务办理。持续开展“新事新办好家庭”选树活动。加快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电子化进度,提升信息化效能。

)持续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持续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和“跨省通办”。继续推进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

十二、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加强法治化标准化建设。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地名、殡葬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认真落实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等宣传、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公开,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能力建设。推进养老、地名等重点领域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标准化活动。

加强规划项目实施和资金规范化管理。配合做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以及“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审计工作。扎实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统计监督。

)加强机关基础工作。加强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保密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信访等工作。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打造模范机关。整合乡镇(街道)工作力量,用好驻村干部、村(居)“两委”成员和村级其他民政工作力量,做好相关培训。聚焦民政领域重大问题,加强新形势下的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和帮助解决基层民政工作突出问题,加强调研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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