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12900000081 | 发布机构: | 睢县民政局 |
| 生效日期: | 2024-09-1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20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高有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和助餐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社区养老规范发展情况
为补齐我县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短板,满足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对全县原有7所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了提升改造,改造后的日间照料中心,统一设有康复保健室、多功能活动室、日间休息室等,并统一悬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门牌。又通过新建和改建的方式,建设两所具备全托、日托、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功能的社区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采取“公办民营”“以大带小”的运营模式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使全县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社区助餐服务开展情况
我县新建小区需移交养老服务用房38处,目前已移交19处养老服务用房,总面积为3476.88平方米,现投入使用10处,其中6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助餐点4处,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日托、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助餐等服务功能,目前已全部投入运营。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将围绕“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睢县2020—2035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按人口规模和服务能力,分级配置养老设施。一是依托新建住宅小区移交的养老服务用房发展养老服务场所形成15分钟生活圈,另外在两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增加老年人助餐服务功能,主要为周边老人提供餐食,以堂食为主,有效满足社区和居家老人用餐需求。二是根据《河南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24年底实现助餐服务覆盖全县40%的城镇社区和10%的行政村,每个街道(乡镇)都有1个能够提供配餐服务的老年食堂。2024年将建成2个城镇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55个村级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目前城镇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已建成并运营6处;村级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已建成55处,运营2处。下一步进行合理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并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范围,从而为农村老人提供助餐服务,有效满足老年人用餐需求。三是坚持公益定位,落实为社会老年人服务的公益性质,加强老年人助餐价格引导,提倡采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的方式,让老年人获得实惠。支持社会参与,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样、优质价廉的餐饮食品,以及提供就餐场所和送餐服务。注重质量提升,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管理,强化监督管理,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提升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助餐安全可靠。四是积极争取加大财政投入,统筹省级福利**公益金,保障助餐配餐服务持续健康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生活价格,享受社区养老服务的相关税费优惠减免政策。鼓励有条件的街道(乡镇)、社区(村)集体安排资金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积极动员爱心企业家、乡贤等社会人士资助老年助餐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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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阙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