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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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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80000003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工作落实

睢县民政局工作落实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睢县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落实

在全县脱贫攻坚中,县民政部门主要职责是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做好两大兜底保障,实施五项救助工程,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全面助力脱贫攻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并设立了脱贫攻坚办公室,全面负责脱贫帮扶工作。制定下发了《睢县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专项行动方案》全县兜底户户保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睢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等文件夯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

二、强化工作机制

为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局领导班子每月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县有关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并立足民政职能,对承担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建立工作台账,责任到人,局副科级干部分包20个乡镇,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凡因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确保脱贫攻坚民政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同时,为有效提高政策知晓率印制了《民政扶贫兜底和社会救助政策手册》1万份、《民政扶贫救助政策清单》3万份、《民政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告知书》6万份切实让广大群众了解救助政策和办理程序,为助力脱贫攻坚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狠抓工作落实

()两大兜底保障。一是农村低保保障一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家庭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对符合低保条件,暂时不能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2018年1月起,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由142元提高到154元,实现低保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 截至6月底,全县共保障农村低保15669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264户)、1832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861人),已发放资金1757万元,低保证已全部发放到位。同时,积极与扶贫部门对接,经乡(镇)核查,将全县符合兜底条件的127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490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做到应扶尽扶,精准兜底。二是特困人员供养一批。“三无”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按政策实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018年1月起,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年人均4800元提高到51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年人均3600元提高到4500元。截至目前,全县共保障特困人员4077户、3954,(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特困供养人员1755户、1821人)已发放资金1537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证已全部发放到位,切实保障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同时,加快推进全县敬老院及精准扶贫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站提升改造建设,不断提高集中供养能力,强化服务保障功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全县敬老院提升改造工作于9月底全面完成。

(二)五项救助工程。一是医疗救助。对患病且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按规定实行医疗救助,全面实施特殊病种门诊救助,提高医疗救助水平,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截至6月底,医疗救助2612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49人),已发放资金410万元(其中资助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25533人参保参合166万元)。一站式结算2453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95人)共204万元二是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急难”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应急功能截至6月底,预拨乡镇临时救助资金149万元。县民政局为106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2户)。三是残疾人救助。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按时发放两项补贴;截至6月底,为全县4289名困难残疾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81人)和9223名重度残疾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746人)发放两项补贴共计478万元标准均为每人每月60元。四是孤儿救助。认真落实孤儿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其学习、生活。截至6月底,为全县125名孤儿发放救助金5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2人),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五是灾害救助。积极开展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自然灾害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灾害应急救助,减少因灾返贫现象发生。截至6月底,已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39万元,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未成立,不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导致低保对象的务工收入及其他一些隐形收入情况比较复杂,直接影响低保对象的界定不够确;二是农村低保政策是实行动态管理,随进随出,按季度更新,而扶贫政策则相对固定,更新周期较长,导致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的衔接还不够精准医疗救助资金配套不足。四是乡镇民政所只有1-2名工作人员,工作量大、人员不足,精力有限,且大多依托包村干部和村组干部开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与扶贫部门协调衔接,完善政策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能,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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