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00800000020 | 发布机构: | 睢县农业农村局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22号提案的 答 复
睢农〔2023〕115号
签发人:刘传伟
办理结果:C
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22号提案的
答 复
刘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文冠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文冠果在睢县还是一种陌生事物,当地接受新事物需要一个过程,且文冠果产业发展还没有得到专家的论证,大力发展文冠果产业不太现实,您所提出的政府成立文冠果产业发展部门,移交姜营农牧场给项目公司用于文冠果示范园建设,涉及面太广,近期很难实现。至于租赁土地,政府前期给与补贴,等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睢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