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睢县人民政府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604220000074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4-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食品安全抽检

睢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郊乡食药监所查获李某等人涉嫌虚假宣传、无证销售“苗医蛇王酒”案件

来源:睢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4-22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13日,睢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伙人在某酒店大厅夸大宣传保健品,诱导消费。结合当前开展“四个不为”专项整治活动要求,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县食药监局高度重视,立即指定城郊乡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前往查处,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宣传销售人员早已散去。

    针对这类情况的特点,城郊乡食药监所开展蹲点摸排,争取掌握第一手资料。执法人员每日凌晨4点便前往该酒店附近进行蹲守,经过多日摸排发现,宣传销售活动从凌晨4时30分开始至6时30分结束,现场销售人员向前来听课群众发放宣传页和赠品,告知群众需凭赠送的手链方可购买其销售800元一件的“苗医蛇王酒”。活动现场和宣传页上,销售人员针对老人爱占便宜心理,夸大宣传“苗医蛇王酒”具有多种功效,能防治腰间盘突出、骨质增生、风湿等多种疾病,诱导老人消费。我执法人员立即向县局领导进行汇报,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安排部署了下一步的查处工作。

    4月19日早上6点30分,执法人员根据多日来掌握的情况和线索,追踪至该团伙租赁的仓库所在地。执法人员在亮明执法证后,依法进行检查。经查,其销售的“苗医蛇王酒”批准文号属于“食品”,但其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将查获的“苗医蛇王酒”“植物蛋白”“北虫草”等可疑产品全部予以异地查封扣押。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下一步,我局将对可疑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如有质量问题,将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严厉打击非法宣传销售食品行为。

    同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购买上门推销、送货上门或无固定经营场所的药品、保健食品,不要网购、电话邮购药品、保健食品,尽量到大型正规的商店购买,同时索取相关票据凭证并妥善保存,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请拨打我局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我局将及时调查处理。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