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睢县人民政府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603280000074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3-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食品安全抽检

睢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集体聚餐专项整治活动

来源:睢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集体聚餐管理,防范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保障广大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聚餐专项整治活动。

    一、领导高度重视,列入重点工作

     近年来,我局一直对农村聚餐管理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列入局重点工作,2014年12月份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全面安排部署我县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前我县农村餐饮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

    二、创新监管机制,健全监管网络

    一是健全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农村餐饮监管以县为中心,以乡(镇)为监管前沿,向行政村和自然村辐射延伸的县、乡、村三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二是建立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制度。凡农村集体聚餐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举办者应在举办前3天将就餐时间、人数、场地、厨师等情况向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并填写《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三是落实农村流动厨师备案制度。协管员对农村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本村流动厨师的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汇总后报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备案。是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留样制度。举办者或承办厨师必须对每天制作的集体聚餐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并放置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以备查验。

    三、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共治氛围

     一是针对监管人员,提升农村聚餐监管能力。从基础知识、法规标准、典型案例三个方面培训监管人员,结合农村监管工作实际,提高监管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针对农民群众,提升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种形式,向广大农村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推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教育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规范安全操作,引导农村人民群众科学安全聚餐,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对实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制度的认同感,为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三是针对农村集体聚餐厨师,提升厨师诚信经营水平。开展农村厨师相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教育广大农村集体聚餐的厨师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餐饮食品安全氛围。

                          

                                                    2016年3月24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