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30100000012 | 发布机构: | 睢县商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4-05-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抽查计划 |
睢县商务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按照《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睢政办〔2020〕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年3月8日至12月31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睢县范围从事成品油零售、二手车交易、汽车销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企业,均按20%的比例抽取。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生成每户企业相对应执法检查人员,派发到抽查执法部门。
四、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睢县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登记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睢县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登记表》上如实记录。
2、抽查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二)结果公示
自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检查人员在省级平台上录入抽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睢县商务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