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019 | 发布机构: | 睢县统计局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 |
睢县统计局2023年公共服务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依据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备注 |
1 | 县级统计数据发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公布统计资料。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取得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和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公布或者由国家统计局授权其派出的调查机构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公布。第二十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已批准或者备案的统计调查制度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布其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比照前款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已公布的统计数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修订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布修订后的数据,并就修订依据和情况作出说明。 | 睢县统计局 |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 |
2 | 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 | 按照国家统计局每年下发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的通知》(国统办综合函〔2019〕275号)要求以“坚守统计初心 践行时代使命”为主题,举办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2020年,《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的通知》(国统办综合函〔2020〕292号)要求以“大国点名没你不行”为主题,举办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 | 睢县统计局 |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 |
3 | 开展“12·8”统计法颁布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指出:各级统计局、调查队要充分利用统计法律法规颁布日、修订日等重要时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每年12月,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日,集中开展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睢县统计局 |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 |
4 | 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 | 《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省级统计机构在其网站建立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专栏,公示职责范围内统计一般失信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并连接到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专栏。 | 睢县统计局 |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 |
5 | 县级统计调查项目信息公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公布统计资料。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 2.《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22号)第二十六条:国家统计局及时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批准或者备案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名称、制定机关、批准文号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和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 睢县统计局 |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 |
6 | 提供统计资料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条: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公布统计资料。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公布统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外提供,不得利用尚未公布的统计资料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三十条: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应当依法严格管理,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得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 | 睢县统计局 |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 |
7 | 普查主要数据发布 | 1.《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02号)第六章第三十条: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发布经济普查公报。 2.《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76号)第四章第三十条:人口普查汇总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予以公布。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人口普查数据,由国家统计局以公报形式公布。 3.《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73号)第五章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农业普查资料公布制度。农业普查汇总资料,除依法予以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 睢县统计局 |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 |
8 | 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条: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 | 睢县统计局 |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