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100000001 | 发布机构: | 睢县统计局 |
生效日期: | 2023-12-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简介 |
睢县统计局机构职能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管理。
(二)负责查处全县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职责。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配合商丘市统计局核算全县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劳动工资、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工资、科技、企业创新、文化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财政金融税收、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
(七)组织各乡镇及县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建议。
(九)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县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十)协助乡镇管理统计工作办公室;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乡镇的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