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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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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036 发布机构: 睢县统计局
生效日期: 2023-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内设机构

睢县统计局内设机构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整理和报送统计政务信息,督促检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全县统计事业费;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全县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机关和所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负责机关、所属单位财务和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制定全县经济社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对各乡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评价考核;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监测预警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性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组织落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县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组织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县服务业统计数据。

      (二)执法监督股(政策法规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制定全县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依法审批、备案县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指导部门和地方统计法治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开展经常性、针对性地统计执法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虚报、瞒报、漏报、拒报、篡改统计资料等违法案件,配合上级统计部门查处重大案件,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预警、发现、问责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

       (三)工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贸易外经统计股。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组织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县服务业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人口和就业统计股(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县科技、社会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能源和生态统计股。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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