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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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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600000038 发布机构: 睢县卫生健康委
生效日期: 2023-1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

2023年睢县卫健委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情况统计表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卫健委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情况统计表
序号职权项目名称职权类别设定依据责任科室备注
1诊所备案诊所备案《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医政股、中医股、审批办
2中医诊所备案中医诊所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中医股、审批办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审批办
4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审批办
5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政股
6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政股
7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政股
8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医师执业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审批办
9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医师执业注册(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审批办
10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医师执业注册(多机构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审批办
11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医师执业注册(离职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审批办
12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医师执业注册(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审批办
13护士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护士条例》第八条审批办
14护士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护士条例》第八条审批办
15护士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延续)《护士条例》第八条审批办
16护士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重新注册)《护士条例》第八条审批办
17护士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注销)《护士条例》第八条审批办
18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行政许可法、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审批办
19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行政许可法、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审批办
20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行政许可法、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审批办
2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审批办
2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变更)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审批办
2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延续)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审批办
24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审批办
25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审批办
26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审批办
27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审批办
28医疗广告审查医疗广告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审批办
29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审批办
30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乡村医生执业(变更)《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审批办
31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单位)的确认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单位)的确认《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八条审批办
3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医政股
33“两非”案件举报奖励“两非”案件举报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八条妇幼健康股
34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尸体进行解剖查验的批准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尸体进行解剖查验的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卫生部令第17号)第五十六条疾控股
35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五条妇幼健康股
36对医师的表彰奖励对医师的表彰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三条医政股
37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57号)第五条艾防办
38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疾控股
39对在预防接种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接种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在预防接种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接种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给予奖励《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八条疾控股
40对做出突出贡献护士的表彰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护士的表彰奖励《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五条医政股
41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六十八条基层指导股
42无偿献血奖励、先进表彰无偿献血奖励、先进表彰《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七条办公室
43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63号)第三十三条办公室
44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变更)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变更)《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中医股、审批办
45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注销)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注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50号)第十五条中医股、审批办
46职业病防治奖励职业病防治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第十三条监督股
47中医药工作奖励中医药工作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第七条中医股
48医疗机构名称裁定医疗机构名称裁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1994年第35号)第四十九条医政股
49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登记(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登记(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50号)第十五条中医股、审批办
50对在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医医疗工作等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励表彰(增加)对在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医医疗工作等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励表彰(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第七条中医股
51对在精神卫生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精神卫生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八条办公室
52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六条妇幼健康股
53对在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在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第四条办公室
54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7号)第六条疾控股
55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表彰奖励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表彰奖励《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第三十一条医政股
56对在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在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63号)第三条疾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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