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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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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500000030 发布机构: 县信访局
生效日期: 2024-04-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应急管理

睢县信访局应急管理消防应急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确保全体局机关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汤雷

副组长:吴鹏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局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各科室成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机关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三、应急处置

(一)报警与接警

1.任何科室或部位发生火灾,发现人员或现场人员都有义务立即向值班室和“119”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拨打“119”报警后,应当向接警的公安人员简明讲清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号码;

(2)火灾现场的准确位置;

(3)有关火灾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的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消防车如何方便地进入火灾现场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2.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使用本单位的灭火器材、设备有效地组织扑救,力争扑灭初起火灾。在组织扑救时,应注意查明以下情况:

(1)起火部位、燃烧物性质、火灾范围、火势蔓延路线及方向;

(2)是否有人受到火灾威胁,同时查清火灾被困人员的数量和所处地点,制定抢救方案;

(3)发生火灾区域是否有易爆、易燃物、有毒物质以及其数量、存放地点、存放形式、危险程度;

(4)被火灾围困或威胁的贵重物质和设备的数量、放置地点、受火势威胁程度,是否需要疏散和保护;

(5)起火建筑物的构造形式、结构特点、耐火等级与相连建筑物的距离;可燃物受火势威胁程度;起火建筑物安全通道、房屋出入口位置;火场主要建筑物有无倒塌危险及哪些需要破拆、转移等;

(6)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人员对火灾进行现场调查。

(二)应急疏散

1.人员分布密集的场所要有安全疏散计划,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路线,并绘制平面图,用醒目的箭头标示出入口和疏散路线;保证安全通道、楼梯和出口畅通无阻;对工作人员按所处不同区域提出具体的任务和要求。

2.发生火情时,应有计划、按顺序疏散。首先通知出口附近或最危险区域内的工作人员疏散;然后视情况公开通报,其他被困人员疏散。在疏散人员时,要注意防止疏散通道拥堵以致发生混乱情况;在火势猛烈但疏散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可让全体被困人员同时疏散。

3.正确引导疏导。工作人员要为被疏散人员指明各种疏散通道,并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方安排专人值守。同时,使用镇定的语言呼喊,减轻或消除被疏散人员的恐惧情绪,使疏散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工作人员还要随时向被疏散人员了解火场内是否还有被困人员,并大声呼叫,唤起被困人员的意识,注意听辨呼救声,一旦发现被困人员,应迅速组织力量施救。

4.制止脱险者返回火场。撤离火灾危险区的人员有可能会重返火场内抢救财物或未逃离人员,造成人员疏散的混乱,妨碍疏散和灭火工作的开展。因此,对疏散到安全区域的人员加强管理,防止脱险者返回火场。

(三)初起火灾扑救原则与步骤

1.扑救初期火灾的原则。

(1)先控制,后消灭;

(2)先救人,后救火;

(3)先重点,后一般。

2.扑救初起火灾的步骤。

(1)在场人员发现火情后,应迅速赶往起火地点,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指挥人员尚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2)如起火物为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先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严禁用水扑救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的情况下,等待公安消防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场指挥员的命令;

(3)待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四、善后处理

(一)火灾被扑灭后,应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二)事故调查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及时下达指令,组织人员迅速清理火灾现场,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三)领导小组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做出的火灾事故结论,区分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相关责任科室或人员的处理意见,追究有关科室或人员的责任。

(四)领导小组根据火灾事故结论,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妥善处理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事宜。

(五)领导小组根据火灾事故结论,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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