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80000001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意见反馈 睢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未公开意见反馈的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睢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3月底组建,无“三重一大”及重大民生议题,医保由市级统筹,执行全市统一的医保政策,无需进行意见征集,也无意见反馈。 睢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15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