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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睢县人民医院关于群众反应未能正常转诊的情况说明的几点疑问的回复的疑问

来源: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1-02-0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号:
详细信息
标题 关于睢县人民医院关于群众反应未能正常转诊的情况说明的几点疑问的回复的疑问
提交日期 2021-02-02
内容 上次我提出的几点疑问:1、人民医院如遇到不能诊治的情况,经院专家会诊后给予开具转院手续,为什么当时没有主动给我们开,而是开具了出院证明。2、经了解,有纸质转诊转院证明在上级医院可以和县级医院报销的比例一样达到65%,急诊转院我们在郑大一附院报销45%左右,并不像情况说明里讲的不影响报销比例。3、我们在人民医院住院期间的费用已经去结算过三次了,每次都是各种推诿扯皮不给结算,跟我们说贫困户优先,不是贫困户的往后排,等着他们给我们打电话通知,不晓得这个规定的依据是什么。这三点疑问,睢县人民医院并没有在网上公开回复我,而是昨天上午给我打电话,要我去医院当面解决。因我本人在外地上班,委托我姐去。昨天下午睢县人民医院把我们在县医院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报销了,报销比例为65%,但是对于前两点疑问,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一直顾左右而言他。首先我爸在县医院住院期间,是因为他们的核磁共振仪器损坏,两天了还没有修好,我爸病情加重,主治医生刘景兰建议转院的,但是却不给我们开纸质的转诊转院手续,开的是出院证明,我们多次请求无效。父亲病情严重,情况危急,加上当时睢县人民医院一直在强调电子转诊不影响报销比例,我们只好在郑大一附院先办理了急诊转院手续来办理电子转诊。后来我父亲病情严重,因病离世。我们在郑大一附院出院结算的时候才发现报销比例为45%,并不像睢县人民医院讲的那样不影响报销比例。昨天下午我们又一次提出了这个疑问,睢县人民医院的业务院长说他们的纸质转诊证明特别好开,只要符合条件不存在不给开的情况。既然这样我想请问,如此好开,为什么我们符合事实多次请求却不给开,原因在哪里,请睢县人民医院正面回答。另外业务院长让刘景兰解释这个问题,她一直回避,她说我们办理纸质转诊转院手续没有用,急诊办理的电子转诊不影响报销比例,关于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这样的,既然我们符合开具纸质转诊转院的条件,医院就有义务主动给我们开具,至于有没有用,那不是医院应该考虑的问题,医院要做的是首先把自己的职责做好。另外我想请问电子转诊45%的报销比例和65%的差距这么大,这叫不影响报销比例?这一点也请睢县人民医院正面回答,不要扯其他没用的来掩盖事实。
受理回复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结日期 2021-02-08
回复内容


回复:我院于2021年1月8日,接到贵室关于群众反映不能在我院开具转诊的情况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定专门人员,对此事深入展开调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查:患者刘兴奇,男,65岁,以“发现精神差伴右侧肢体无力1天”为主诉入院,急诊查头颅CT后排除“脑出血”,结合病史、临床表现、查体及辅助检查,诊断为“脑梗死”,给予相关治疗后未见明显好转由于我院超导核磁正在维修,患者病情较重,因担心影响患者治疗,与患者家属沟通,建议转我院卒中ICU或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患者家属同意转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待患者家属同意转院后由我院医生护士协助转诊,途中病情无变化,送达后我医生与郑大一附院急诊科医生详细交代病情及在我院的治疗方案、检查结果,郑大一附院急诊科医生查看患者后,因病情较重,给予开具急诊入院证明,我转诊医师告知患者家属携带郑大一附院急诊入院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到我县行政服务大厅开具急诊转诊(同时给患者家属留取联系方式方便联系沟通),因我县农合在元旦期间封网,家属未能办理,遂再次来我院开转院手续,因农合网封网不能开转院,考虑到患者已开具急诊入院证明,不影响患者正常报销比例,并向患者详细解释沟通,同时再次告知患者办理转院流程,待农合开网后,到我县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急诊转院、到郑大一附院急诊科报道盖章,之后到郑大一附院农合办,不影响患者报销比例。在我院住院的病人,如遇到不能诊治的情况,我院组织相关专家会诊后给予开具转诊手续,不存在谁开具转诊处分谁的情况。

睢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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