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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分户需要女方签户口吗?

来源:睢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9-12-2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号:
详细信息
标题 农村分户需要女方签户口吗?
提交日期 2019-12-26
内容

农村分户需要女方签户口吗?

受理回复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结日期 2019-12-26
回复内容

睢县公安局接到县信息中心反馈的留言时,回复: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三条立户、分户和并户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有: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

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

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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