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的必要性
《商丘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2008年发布实施以来,在指导推动全市应急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已无法满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机构改革工作中,2019年1月我市组建成立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相关部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职能也进行了调整,迫切需要对各部门应急职责进行明确。因此,修订完善《商丘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非常迫切、十分必要,有助于提升我市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编制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订本预案。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商丘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委托河南理工大学编制,编制完成后,市应急管理局按程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商丘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强化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能动性,结合我市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市总指挥部、专项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及县(区)指挥部等指挥机制,保证新的体制机制下各方科学协同应对突发事件。
《总体预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预案管理、附则、附件等九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说明编制预案的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事故发生、报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理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各参与部门的职责。
第三部分监测预警,包括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预防行动,预警支持系统,预警级别及发布(建议分为四级预警)。
第四部分应急处置与救援,包括分级响应程序(原则上按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启动相应预案),信息共享和处理,通讯,指挥和协调,紧急处置,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群众的安全防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事故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新闻报道,应急结束等。
第五部分恢复重建,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事故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等。
第七部分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编制、预案审批与备案、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宣传培训、责任奖惩。
第八部分附则,包括有关术语、定义,预案管理与更新,制定与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等。
第九部分附件,包括《商丘市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结构图》、《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市级应急处置流程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类别、牵头部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牵头协调部门和支持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