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解读回应>政策解读>详细内容

《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县供电公司 发布时间:2024-05-28 11:09:3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3年2月16日,商丘市电力线路通道联合防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力线路通道内施工和植树安全管理的通知》(商电联防〔2023〕1号)和2024年1月河南省煤电油气运厅际联席会下发《关于做好电力线路通道树障安全隐患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就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障安全隐患清理、近电作业管控、违章建筑物等隐患整治作了明确规定,确保了电力线路通道安全。

电力设施承担着生产、输送、分配电力等重要任务,是电力企业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构筑现代社会的基础设施。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状况不仅关系到供用电秩序,还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共安全。保障电力设施不遭受外力破坏,做到不间断、安全稳定地发供电,在政治、经济和人民生活等各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受强对流天气影响,我县电力线路发生多次停电事件,对全县居民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经分析,停电事件中约60%是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木挂蹭倾倒断裂、异物飘落引发的碰线砸线、近电违法施工等原因造成的。为确保全县电力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电需求,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第六十八条,违法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重大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豫发改电力【2019】495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印发了本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知》的制定,是在新形势新常态下坚持以人民电业为人民的理念,对保障全市人民生产和生活可靠用电具有重要作用,集中整治一批电力运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因保护不力造成的电力设施故障,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同时提升了全市人民幸福感和企业获得感,确保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经济在“十四五”期间更上一个新台阶奠定基础。

三、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通力协作、整体联动,严格执法,有效解决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障安全隐患清理、近电作业管控、违章建筑物、易飘物隐患等,从而降低电力线路跳闸,避免因此引发的电力火灾群死群伤和大面积停电事故。

四、主要内容

一是落实林业绿化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管理部门职责,严禁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非法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的行为,严格控制增量,以及可能危及电力线路运行的保护区外超高树木,组织开展集中砍伐和改为种植低矮树种,减少存量;二是落实各类项目工程施工涉及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必须向县级以上电力主管部门申请批准,严禁私自违法近电施工;三是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外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彩钢瓦房、广告牌、内塑料大棚、防晒网、防尘网、塑料地膜及1000米范围内惊鸟带等协商产权人或管理人进行拆除、加固或更换绝缘材质;四是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已经存在的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违章建筑,相关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依法进行拆除;五是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钓鱼行为,进行告知劝阻,不听从劝阻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创新举措

一是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障安全隐患治理方面,明确了林业绿化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管理部门职责,严禁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非法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从源头上避免了树线矛盾;二是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近电作业方面,明确近电作业应由县级以上电力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的工程在施工前应提前告知属地供电公司,供电公司做好安全监护和监督,依法从流程上避免近电作业引发的电力隐患。

六、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方面,商丘市成立了电力线路通道联合防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睢县成立了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二是以文件形式明确了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线矛盾处理、近电作业管控、违章建筑物等危及电力线路安全隐患整治的工作流程和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三是县公安局组织专门力量,严厉打击阻碍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行动的违法行为,并依法从快、从严处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保供无小事,事事关民生,件件连政治。县应急管理局、督查局和县供电公司作为电力线路保护区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牵头单位,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电力行业专业性,积极向成员单位横向协同,同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坚决整治电力安全隐患,强化电力线路通道内植树和施工安全管理,确保睢县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解读单位:国网睢县供电公司

解读人:副局长张性武

联系电话:0370-8908269

联系地址:城关镇湖东路中段供电公司


终审:李悦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