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72200000026 | 发布机构: | 华润燃气(睢县)有限公司 |
生效日期: | 2023-12-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办事服务 |
华润燃气(睢县)有限公司-办事服务条例
一、服务要求
1、燃气业务实行一站式受理。凭证齐全当场受理,凭证不完备,一次告知、两次办结。
2、属本职范围内的业务主动办理,超出本职范围的,应及时、正确引导。
3、服务场所设施齐全,使用状态良好。
4、岗位标志明显,工号、照片等清晰可见,离岗后应摆放“暂停”标志。
5、接待人员应礼貌待人,主动询问办理事项,态度热情,情绪饱满面对用户。
6、业务单据交代清楚,钱款当面点清。
二、受理顾客投诉规章制度
1、在接到客人投诉后,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处理,超权限的迅速上报办公室。
2、接到客人投诉后,态度要诚恳、耐心、保持冷静。
3、了解客人投诉原因和要求,告诉客人需做调查及大致等候时间。调查认真仔细,不推脱、搪塞客人。
4、所有投诉处理,尽量避免在顾客较多的场合处理。
5、单独接触客人时,态度友善,不争吵、辩论。
6、若属客人误解或不了解公司有关规定引起的投诉,婉转解释,消除误解。
7、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客人,征求客人对处理办法的意见
8、搞好投诉处理的善后工作。
9、投诉内容分类整理,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