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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0600000036 发布机构: 睢县高级中学
生效日期: 2023-12-0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安全制度

睢县高级中学关于用电安全的管理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用电管理由总务处负总责,学校电工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警示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总务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安全,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电工组人员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拉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校综治办要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主管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政教处(含各年级德育处)和班主任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将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总务处要组织电工组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饮水机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用电管理人员在维修过程中,严格规范操作,严禁带电操作。同时要作好检修记录。

电教室要每月对处室、教研组、教室的电视机、电脑及多媒体等用电设施每月进行一次检修,做好检修记录,确保用电设施的正常使用。

各办公室、教研组、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

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各年级要有节电措施,尤其对班级要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积分1--3分。

青年教师公寓的住户实行一户一表制,由电工组按月抄写,超支部分(核定标准20度)由财务处从工资中扣除;三个年级部单独装表,若没有达到核定标准,节约部分奖励到年级部。

教室、办公室、宿舍及其他房间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电器。除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的,不得使用电热器。违者没收电器。

各教研组、各处室、各班使用的饮水机、计算机下班时要及时关闭,严禁夜间通电,凡发现的将在例会上通报批评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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