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0600000037 | 发布机构: | 睢县高级中学 |
生效日期: | 2023-12-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制度 |
德育处安全巡查管理暂行规定
为确保年级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牢固树立学校教育“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确保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有序的开展,制定本安全巡查制度。
1.每天德育处值班人员负责组织、监督、落实巡查工作;
2.每班设立一名安全委员,负责本班的安全巡查任务;
3.巡查内容:教室内的用电器、多媒体、电脑及教室内其它公共财产,夜间教室门窗是否上锁,用电器电源是否关闭,室外的公共财产(消防器材、开关、卫生间设施等)按照卫生区分布,谁的责任区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
4.每天晚自习课后,10分钟之内按值班表到德育处报到,然后开始巡查,10分钟之内巡查结束;
5.巡查结束到寝室值班室填写巡查日志,填写要规范,按楼层填写,无隐患时填写正常,有隐患时要报告给值班老师。由值班教师负责整改;
6.值班安全委员要及时填写反馈单,第二天送交给有隐患的班级安全委员,并提醒其注意;
对于存在的隐患,要和班级量化挂钩,每出现一次,视情节轻重扣0.5~5分;每学期汇总后对好的班级给予表彰;对于责任心强,工作好的安全委员要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