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0600000038 | 发布机构: | 睢县高级中学 |
生效日期: | 2023-12-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制度 |
睢县高级中学安全管理规定
1.不准在教学区、生活区燃火烧物以及做其它有火灾隐患的事;凡用电的部门都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不准违章操作;不准任意触摸电器和损坏电器设备,不准搬动和损坏消防器材。总务处(电工)、政教处要定期对校内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所有用电、用火部门,均要严格实行“责任人”制度,并由主管科室督促检查。
2.不准在校内池塘边追逐玩耍、戏水;无论社会实践,还是远足其他课外活动,都不准在河、塘、井等水边追逐玩耍、戏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私自游泳。
3.不准爬树,不准攀爬戏滑各类栏杆、屋柱、屋顶、木料堆、砖石堆、钢材堆以及脚手架、篮球架等,不准进入基建工地。
4.不准到房顶上玩耍、学习、休息。
5.卫生大扫除时,要作好长把扫帚等工具的准备工作。不准骑爬在较高的窗架上擦玻璃,或者在不稳定的高处打扫灰尘。
6.总务处要定期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7.课间休息及课余活动时间,不准追赶、撩打和开无意义的玩笑,以免失手伤人,造成意外事故。
8.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纪律,谨慎使用药品及火源,不准违章操作。
9.实验室、总务处、司机等要认真做好酒精、油漆、毒品、汽油等危险晶的贮放工作。
10.校内不准骑自行车,骑、开机动车或人力三轮车要慢行;校外步行、骑车均要遵守交通规则;横过马路,注意安全,不准盲目冲闯。
11.体育教师要认真检查、维护体育器材、体育运动设施,认真做好组织、准备及保护工作,确保体育课、各类体育比赛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安全,如遇意外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做好其他善后工作。参加体育锻炼的学生,必须一切行动听指挥,严格遵守体育运动纪律,不准有任何违章跑跳、投掷及攀爬的行为。
12.增强饮食安全意识,总务处、事务处、小卖部、医务室等部门要经常做好饮食卫生、医药卫生检查工作,严防饮食事故、医疗事故发生。
13.严禁任何冲击学校、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的破坏行为,不准带任何凶器进入学校,不准打架,更不准把校外人员引进校内闹事、行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