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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0600000040 发布机构: 睢县高级中学
生效日期: 2023-12-0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安全制度

河南省睢县高级中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6 浏览次数: 【字体:

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规范防火安全职责和工作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校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睢县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防火安全委员会责任制度

一、学校防火安全工作在主管校长和防火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主管校长任防火安全负责人,实行逐级领导负责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二、为加强对防火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年级、处、室、馆、中心的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政教处,负责全校防火安全的日常工作。各年级、系、部、处、馆、中心应有一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睢县市消防条例》,及时研究和解决学校防火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执行消防制度的自觉性,做好消防工作;

3.督促各部门、各岗位制定和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4.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在放假前和重大节日前,进行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5.加强对义务消防队的管理教育和业务培训,一旦发生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进行正确处理;

6.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听取防火工作情况汇报,总结经验,安排计划,落实防火经费,研究防火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奖罚事宜;

第二章  逐级防火责任制


领导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文件指示精神,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做到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主持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定期召开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听取防火安全工作汇报,组织实施防火安全委员会的各项职责,组织制定防火安全的制度,检查督促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审定学校年度消防经费预算,审批有关防火安全工作的文件,解决防火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发生火灾时,负责组织指挥扑救,并组织调查火灾原因,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认真履行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职责,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按时参加防火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防火安全工作和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参加学校的防火安全检查,研究整改火灾隐患和改善防火条件的方案;

参加讨论防火、灭火有功人员的奖励和违反防火安全规定及火灾火险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受主管校长和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的指示精神,负责检查、监督学校各部门执行本制度情况;

及时向主管校长汇报防火安全工作,处理有关防火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重要问题要报主管校长审批;

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校各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解决;

利用各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发生火灾,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与有关部门共同查清起火原因;

建立防火安全档案,确定防火重点部位,指导有关部门制定防火安全措施。


负责领导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和指示;

每月组织检查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检查内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

利用各种形式对所属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执行防火安全制度的自觉性;

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进行保养、检查;

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火灾后要认真保护现场,并认真配合有关部门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对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要经常向校主管领导和政教部门汇报。


负责本科、室、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向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具体贯彻防火安全制度;

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暂时解决不了要采取临时性措施,并及时上报;

检查和保管本科、室、班组地段的各种灭火器材,并做到人人都会正确使用;

发现火警,立即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查清起火原因。


模范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

努力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术水平;

要做到“四能”,“四熟悉”。即能宣传,能检查,能排除火险,能扑救初期火灾;熟悉校内的重点部位,熟悉校内消防设施、熟悉校内消防水源的分布情况,熟悉灭火的基本方法;

自觉地同一切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行为作斗争。


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防火任务,经常检查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情况,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及时向本部门的领导和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反映火灾隐患及整改意见;

向本部门的人员宣传讲解消防安全知识;

学习和掌握防火和灭火知识,负责保管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并会熟练使用。


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遵守用火、用电的安全规定,工作完毕或停机下班必须灭火源、断电源;

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行为,同时报告学校防火负责人;

保护本部门的灭火器材,不得挪用或损坏,并知道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发生火灾要积极扑救并及时报警,火灾扑灭后要自觉保护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查清起火原因。

第三章  校内烟火管理制度

校内教学、科研、生活固定性和临时性安装使用炉火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政教处审批,否则不准使用;

车库、仓库、木工房、档案室、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等防火重点部位严禁吸烟。对于到严禁吸烟的场所办事的外单位人员,所在部门的同志应主动向他们宣传禁止吸烟的规定,如发现吸烟者,要加以制止;

学校各楼道、角落禁止堆放易燃物品,清理出来的纸屑、包装箱等易燃物不准在楼道内堆放;

校内禁止点火烧草、烧树枝等废弃物;

校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四章  重点部门(区域)防火制度

一、实验室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各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各实验室内禁止吸烟;

各实验室应有自己的安全防火制度,根据本室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易燃、易爆和有毒药品要严格管理、分类定位存放,妥善保管,做好详细的领用记录,易燃、易爆药品周围不得有明火存在;

实验室所用的各类钢瓶,必须远离火源,氢、氧和乙炔钢瓶不能混放在一起;

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规则。做实验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学生做实验时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

各室安全员要经常检查本室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各实验室的钥匙应有专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实验室内不准住人,学生未经指导老师安排或年级同意,不准在夜间做实验;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在安全员指导下,学习消防常识,掌握正确的灭火方法。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下班离开实验室时,一定要检查并关闭水、电、门窗,及时清理废弃易燃物,并保管好贵重物品及药品。

二、计算机房、语言实验室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携带火种;

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机房;

维修设备时,必须先关闭设备电源,再进行作业。维修中使用的测试仪表、电烙铁、吸尘器等设备,用完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存放在固定地点;

下班前,要检查各种电器设备是否断电并关窗锁门;

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知道放置的地点及使用方法。

三、电教室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电教室内禁止吸烟,严禁携带火种;

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电教室;

摄像机、录像机和电视机等设备要妥善保管,存放设备的房间要加固,门要用保险锁;

电器设备用毕后要及时关闭,切断电源;

下班前,要检查各种电器设备是否断电,关窗锁门;

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知道放置的地点及使用方法。

四、图书馆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禁止在馆内吸烟和携带火种入内;

保持通道畅通,书架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不准堆放杂物;

室内保持清洁,废纸及时清理,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管理人员下班前要进行检查,断电、关窗、锁门;

书库、阅览室要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五、餐厅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餐厅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重视防火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安全生产,防止食物中毒;

上班后,首先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然后检查各截门,确认没有问题后再点火。先点点火棒再开截门,一定要做到火等气,不准气等火;

操作间、饭厅严禁吸烟;

使用热油炸制食品,要掌握好油温,操作人员要看守油锅,不能脱离岗位;

主食间的炉灶下班后要灭火,不准有易燃易爆物接近火源;

机械、电器、煤气等检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许随意拆改及乱拉电线;

下班时要有专人负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好煤气。下班后要设立专人值班负责安全政教工作;

灭火器材要存放在固定位置,不准挪动,并学会使用。发现火情迅速组织扑救,同时报告有关部门。

六、学生公寓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睢县市有关防火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河南省睢县高级中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中的各项防火管理规定;

公寓楼内和宿舍中,不准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不准使用大功率灯泡和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人离开宿舍时,要将电源上的电线插头拔下;不准吸烟;

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酒精炉和其它电热器及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电器设备;

严禁在公寓楼内焚烧信件、废纸和其它物品,严禁点蜡烛照明;

严禁将各类燃油、酒精、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楼内使用或存放;

公寓楼内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不得在消防通道处堆放杂物;

楼内电器设施和照明线路的安装、调试、维修、拆除,必须由具有高低压电器维修专业证书的电工进行施工,不得私自增设和更改;

爱护楼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得随意挪用,保障设施器材完好;

发生火警及其它意外事件,要及时报警(校内:6630895,火警:119),积极扑救,并按紧急情况应急处置方案有序地撤离。

七、教室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不准在教室内及楼道吸烟,不要乱丢废纸、废弃物,保持教室清洁;

不准在教室内使用电炉、煤油炉、液化石油汽炉等;

不准在教学楼内燃烧废纸及其它物品;

爱护教室设备,及时关好门窗。

八、用电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电器设备安装、维修、拆除,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不准私拉电线,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电热器;

电闸箱内不准堆放杂物,电线上不准挂东西;

照明灯与可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

电动机和各项线路不得超负荷,严禁滥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易燃易爆、潮湿、腐蚀等场所用电,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工作完毕或下班要切断电源。

九、教学、办公楼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楼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和剧毒、易燃易爆、易挥发性化学危险品进入楼内,确属教学、工作需要须持有关方面证明向门卫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放行;

禁止在楼内使用、存放燃油或液化气等炉具和电炉及各种电加热器;

严禁在地下室、电梯间和禁烟区吸烟,楼内不得乱丢烟头和火柴棍;

复印机、计算机及其它电器设备使用后,要将电源切断,房门关好;

禁止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处安装隔断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门不得上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要爱护楼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得随意挪动;

如发生火警及其它意外事件,要及时报警,积极扑救,并组织楼内人员迅速有序地撤离。

十、活动中心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要认真执行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举办各类活动时要严格执行报批手续,参加活动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场内要设有专门防火安全负责人,入场时要认真查验票、证,非本校人员不得入内;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场内,严禁在场内吸烟和堆放可燃物品;

安全出口要有明显标志,通道、楼梯,严禁摆放物品,以保持畅通;

电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并会使用,要经常检查,发现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和绝缘不良情况时,必须立即维修更换,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熔丝和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器线路不准超负荷运行;

电器设备、线路有问题时,要请专职维修人员及时修理,禁止乱拉乱接,非电器设备管理人员不得进入电器控制室;

场内要按要求安装安全应急灯,如发生火警及意外情况时,要马上报告,积极组织扑救,有序疏散;

活动结束后,安全负责人要对电器设备、场地进行检查,有无遗留火种,离开前断电、关窗、锁门;

场内所配备的灭火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会使用。

第五章  火警责任

凡发生火警事故,要分清责任。由于违章原因造成火警属于责任事故,应追究责任者;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火警,属于自然或意外事故,不追究个人责任。

无章可循造成火警事故,追究校、政教处和部门有关领导的责任;有章可循造成火警事故,追究直接责任者和本部门防火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领导强迫职工违章作业,发生火警事故,主要追究强迫职工违章作业的领导人的责任;

职工违章作业,领导发现后不予制止而发生火警事故,主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同时也要追究领导人员的责任;

发现火灾隐患决定限期整改,负责整改的部门过期不予整改造成火警事故,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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