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32000000023 | 发布机构: | 睢县古襄路中学 |
生效日期: | 2025-03-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评先树优 |
古襄路初级中学2025年度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种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师德师风( 基础分:50 )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考核0分制。
(1)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2)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被有效投诉的;
(3)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教学事故的;
(4)违规订购资料的、乱办班的;
2、师德考核办法
(1)按要求做好安全和学生管理工作,对学生放松管理,不按学校要求去做造成失误和影响者一次扣 3 分,产生后果者责任人师德师风考核成绩为0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在课堂吸烟者1次扣 2 分。
(3)工作期间喝酒1次扣 2 分。
(4)语言粗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教师形象视情节扣 2 分。
(5)上课期间随意接听电话一次扣 2 分。
(6)无故不参加校各种活动或集会,一次扣 2 分。
(8)不服从学校安排,监考时迟到、早退、空场,中间无故外出,看书报,闲谈,打瞌睡等违纪每人次扣5分,考场有作弊学生被领导发现扣监考人员扣5分和学生所在班班主任 3分。
(9)教师在校期间干私活每次扣 3 分。
4、教师工作量
(1)主要工作量:每位教师按所担课节数计算工作量,每担一节计2分,凡担课每周超过15节的每超一节加3分,担两班主科的另加10分。
(2)附加工作量:正副校长各加25,主任、年级主任、团支书、会计加20分,班主任加15分,教研组长、微机员、学籍管理员、通讯报道员、报刊管理员、校内外值班人员等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人加每人次加10分。
(3)其他工作量:学校派出高考涉考教师一人加3分,工作期间派出参加其他业务活动的不加分,节假日派出的每响加2分,根据工作的需要学校临时安排的加班每晌加3分。九年级加试前期训练按照体育教师的安排并能坚持陪学生练习的加3分。实验教师每人加3分。
二、 师能师绩(基础分:50)
1、学校对教学常规(备、讲、批、辅、考)等环节进行不定时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与各科教师人数进行适当的加分和扣分。
2、说课评课:本学期每个教师要上一次公开课,课后教研组长组织本教研组教师认真评课并打分,并评出本期的优质课,优质课加10 分。
3、教研组集体备课每周一次:认真按要求参加教研活动,无故缺一次扣3 分,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的扣2分。
4、教师按学校规定上交材料的得5分。每缺一次扣1分。
5、七、八、九年级教师按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每期进行两次评比。九年级教师第一学期按照期中、期末两次考试进行评比,第二学期按期中考试成绩进行第一次评比,第二次评比以中招考试成绩为准。
6、七、八、九年级教学质量奖励评比(中招考试按中招评比办法进行)以平均分为依据,确定各科成绩名次,设立名次奖。各年级取年级班级总数或该科任课教师的50%(四舍五入)依次加分,第一名20分,第二名18分,以此类推。该科任课老师为一人时,看该科优秀率,优秀率超40%按第一名对待,否则不予加分。
7、学科竞赛文体活动奖
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及文体活动的辅导教师荣获县级、市级、省级一等奖分别加 5 分(县级)10 分(市级)15分(省级)县级、市级、省级二等奖分别加 4 分(县级)8分(市级)12 分(省级)县级、市级、省级三等奖分别加 3 分(县级)6 分(市级) 9分(省级)。
8、非教学人员责任奖和不参加评比的学科教师
根据承担工作的完成情况,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为“优、良、中、差”予以加分。综合评定为“差”则不予以加分,“中”加10分,“良”加15分,“优”加20分。
三、考勤(基础分:50)
(1)签到、签退:本学期实行签到、签退制度,上午签到时间为8点之前,8点后签到为迟到,超过规定签到时间1个小时为旷工。签退时间为11:05至12:10,提前签退为早退。下午签到时间为12:11至14:00,超过14:00为迟到,超过规定签到时间1个小时为旷工。签退时间为4点50分,提前签退为早退。
(2)请假一天之内向年级主任请假,三天向主管副校长请假,一周向校长请假,超出一周者找局领导履行请假手续。
(3)每月8节公共假期,本期不可累计使用,使用公共假期也要写请假条.请假期间自行调课,若让年级主任调课,请假教师须向代课教师付代课费10元。超出公共假期的每超一节扣2分,迟到和早退一次扣1分,旷工一晌扣5分,无故旷课一节扣10分。
(4)病假: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但必须由本人或他人及时向学校请假,以便安排工作,长期病假者按上级文件执行。
(5)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准丧假五天,由学校安排课时;五天以上由校委会研究。
(6)、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7)因公出差按正常考勤对待。
(8)上课迟到:上课铃响后进教室的为迟到,上课铃响5分钟后按缺旷一节对待。
(9)上课早退:下课铃响前下课的计早退一次,计缺旷一节。
(10)本期请假不超8节的教师加5分,不履行请假手续者,本期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本年度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