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22900000007 | 发布机构: | 睢县古襄路初级中学 |
生效日期: | 2024-0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学生资助 |
睢县古襄路初级中学学生资助政策及申请指南
睢县古襄路初级中学学生义教资助政策 | ||||
学段 | 资助政策 | 资助对象 | 资助标准 | 发放方式 |
义务教育阶段 (初中) | “两免” | 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对原建档立卡贫困生还免除课后延时费)。 | 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原建档立卡贫困生还免除课后延时费)。 | 直接减免 |
“一补” | 对在校在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不住校生。 | 每生每年625元。
| 统一社保卡发放 | |
省定营养改善 | 对未享受国定营养改善计划的在校在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 每生每年800元。 | 统一社保卡发放 |
困难学生资助申请条件、流程等信息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规范流程、信息公开,具体程序如下:
1. 通过学校工作群、班级群广泛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1) 学生申请材料。包括学生申请表、学生认定表,学生本人资助金发放社保卡号、学生身份证号、等信息。外省外县户籍的贫困类学生,需要提供佐证证件复印件或户籍地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属父母类别的(如父母残疾),需要提供相应人员户口簿复印件。
(2) 申请表秋季学期填写,春季学期无需重新申请,但因发放账户、资助系统贫困学生信息、就读学校等情况有变动的,需要重新申请。
2.审核及公示
(1)由班级评议小组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和申请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字。
(2)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立即将公示信息全部撤下或删除。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学校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3.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师生、家长知晓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标准、申报条件及实施程序等。并发放资助《致家长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