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0700000018 | 发布机构: | 睢县回族高级中学 |
生效日期: | 2023-12-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学生资助 |
睢县回族高级中学学生资助政策
1、免除学杂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子女学生和民政部门特困救助对象学生的学杂费。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4、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