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10900000037 | 发布机构: | 睢县实验小学 |
生效日期: | 2023-12-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评先树优 |
睢县实验小学 教师评优、评先、评模实施办法
为规范学校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教师评优评模考核实施办法。
一、评比原则:
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二、操作程序:
1、学习评选文件、方案,领会文件精神及方案相关规定、方式。
2、公布指标。
3、教师自我评价申请。
4、依据考核评价制度及方案确定人选。
5、公示推荐名单。
6、上报。
三、评选的基本条件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师德高尚,无私奉献,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并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
依法执教,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能面向全体学生,并对学生积极开展思想品德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努力实施教育创新,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组织能力,在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开发、特色学校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或勇于承担学校、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任务,在课题实验方面、教育教学中有示范引领作用。
5、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在教学一线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工作,在平凡的教学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
四、推荐考核细则:
根据教师个人申报情况,学校组织推荐考核小组(至少由两名非班子成员参加,总人数不得低于5人),进行考核评比。
1.工作量(15):按本校在编教师工作量排队分五类,分别加15-7分。
2.考勤(8分)考核前病事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为全勤。超过一天减扣一分,减完为止。
3.教学成绩(25分)以中心校学年内四次考试成绩为基数,考试学科按第一名满分25分;按名次依次递减1分。最低分为15分,四次得分平均数为最终得分 ;非考试学科按本校考试学科在全乡排队名次计。
4.云平台使用及网络研修(5分)云平台每年不少于40篇,少一篇减扣0.1分。集中发表按一次计算。学年内未登录者该项不计分。
5.远程网络研修(5分)合格记3分,获优秀学员加记2分。
6.业务类荣誉(6分)学年内凭证按国家6、省5、市4、县3、乡2、校1计算,同次同一称号的荣誉按最高级计,不同称号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6分。
7.优秀理论学习心得与论文(5分)学年内凭证或原件按省以上5、市4、县3、乡2、校1计算,相同题目的论文按最高级别计分;不同题目的论文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5分。
8.观摩课及精品教案(12分):
由学校统一安排的校内观摩课,每次为授课教师加2分。由学校推荐,举办县级观摩课的,每次为授课教师加3分。此项得分最高为6分;
由个人撰写的教学设计及录制的课堂实录等在个人云空间平台或中心校以上邮箱(网络站点、博客)发表。每次2分。
9.教学反思(6分)每周一篇教学反思在个人云空间平台或中心校以上邮箱(网络站点、博客)发表。每半年不少于20篇,少一篇减扣0.25分。集中发表按一次计算。不按要求发表不计分。
10.承担或参与课题实验项目(3分)
11.学校日常考核(10分):按学校平时工作考核结果排队,分五类,分别加10-2分。
12.班主任及毕业班考核学科教师分别另加5分
以上得分相同的按工作量多少排序。
五、评优评先否决性条款:
1、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经过通报或谈话仍然不改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在教学或值班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4、病事假学期累计超过半个月,学年累计超过一个月的。
5、无故不接受上级机关或学校交办的临时任务的。
6、在县校级统考中,学科平均成绩居第三名以后的。
7、其它有关与评优评模精神相悖的。
六、说明:
1、按学校学年初核编人数,县级推荐比例不超过5%,乡级推荐比例不超过25%。推荐县级的对象必须是正式在编的事业人员。
2、“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在被推荐的人员中担任班主任的教师中产生决定。
3. 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及指标要求,通过自荐、选拔、评选、公示,最后选出学校推荐人,填写推荐汇总表、审批表,于6月30日前连同相关材料报送县教育局。逾期责任由校长承担。
4.中心校组织考评组对各校推荐报送人员的资格、考评得分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名额作废;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根据审核评价得分分别按被推荐申报县乡的对象排队。推荐申报县级的在县极推荐报送后剩余的纳入校级优秀对象中。
七、材料要求
(一)推荐汇总表、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贴照片,双面打印,见附件);
(二)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标题采用黑体字体,二字号,居中放置;正文部分采用仿宋字体,四字号,1.5倍行距)
(三)推荐申报县级荣誉的,还需交:近五年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验证加盖单位公章)。并可增加表明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教研水平、重大贡献等证据材料,公示资料(图片);
八、本办法由睢县实验小学文教支部支委会及校务会讨论制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