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0500000045 | 发布机构: | 睢县妇幼保健院 |
生效日期: | 2023-12-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复印病历 |
睢县妇幼保健院关于对病历复印的告示
一、复印病历的流程
1、病历复印时间在患者出院7个工作日后可以复印,复印时需携带: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患者的委托书等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案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2、邮寄业务
为了方便患者,可于出院当天携带身份证和出院手续去门诊楼四楼病案室办理病案邮寄业务,一般15个工作日可以收到。
3.地点、引导路线
门诊楼一楼导医台东侧。
4.收费说明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厅豫发改收费(2004)1070号文件 关于核定医疗机构复印复制病历资料工本费标准的通知:
复印病历资料工本费。医疗机构为患者复印病历资料,其工本费标准原则上按照市场复印费价格执行。具体标准为:A3纸0.8元/张,A4纸0.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