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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0400000002 发布机构: 睢县妇幼保健院
生效日期: 2023-12-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招标采购

睢县妇幼保健院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招标管理工作,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医院招标管理办法。

二、招标项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和质量价格比最优相统一,科学评估,分管领导负责,集体决策,依法接受监督。 

三、招标项目必须经院委会通过。

四、单项采购实行询价制。招标前,业务职能部门以及国资办要指定询价员了解所招标项目的价格,为项目评价提供参考依据。

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凡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的项目的采购,由业务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六、实行全过程监督制。由经管办、财务科、国资办等部门组成的招标坚督小组对项目招标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医院成立招标委员会,人员由医院领导、有关专家、职能科室代表及职工代表组成。国资办全权负责组织医院招标的日常事务工作。

八、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及评标工作,公开招标采购医院所需的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及基建项目及维修工程等项目。相关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公司代理。

九、招标范围,凡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设备、服务、物资或批量采购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单项工程项目,必须列入医院招标范围。 

十、招标工作流程,医院招标须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使用科室将申请采购报告以及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国资办。

(二)国资办审核后报经主管院领导审批,报经院委会

(三)国资办组织使用科室、财务科、经管科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市场询价。  

(四)国资办填写《项目招标申请表》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     

(五)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编制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报名、开标、评标,中标通知书经院长审签后发放。    

(六)国资办、项目实施或使用科室、中标单位、主管会计及相关部门进行采购合同会签,基建项目合同监察审计部门必须会签。合同经主管院领导、院长审批后,业务职能部门组织实施、验收等工作。监察审计小组对整个招标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七)使用科室应向业务职能部门提交书面项目申请书,同时需承担:  

1、负责提供需采购招标项目的共性技术参数、指标、性能。(不能指定品牌、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以书面形式提供招标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可行性论证报告需包括:招标项目的主要功能、该招标项目开展的项目、购置招标项目的预算、预测招标项目使用率、保证此使用率的方案等内容。

3、若在投入使用后,出现使用率低下,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并达到预期收益的,由使用科室承担相应责任。     

4、使用科室可派人员协助参与招标、开标、评标、商务谈判、合同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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