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
适老版
|
无障碍阅读

睢县人民政府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0500000042 发布机构: 睢县妇幼保健院
生效日期: 2023-12-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住院须知

睢县妇幼保健院关于住院的告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1、住院期间,请勿私自外出,遵守医院住院探视陪护规章制度。

2、住院环境:保持病室安静、清洁、整齐,请勿大声喧哗,不乱串病房,以免造成差错及交叉感染。

3、我院为无烟医院,病房内有中心供氧、负压吸引管道、电源插座,为保证住院环境安全,请患者和家属在医院内不要吸烟。请勿使用私人电器,以免引发火灾。病房内配有热水,请一定先了解热水开关的方向,避免使用时发生烫伤。

4、注意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遇到紧急情况,如火灾、地震等,听从指挥,不可乘坐电梯,就近向安全通道疏散,有事请及时向医护人员求助。

5、静脉输液、吸氧等治疗用的管道及仪器设备在使用期间,不能随便调节,如有不适,请及时告知责任护士。

6、在病房内应穿轻便软底防滑鞋子,行走时要有家属陪伴,注意地面湿滑以免摔倒,不使用热水袋以免烫伤。卧床休息时需加床档,预防坠床。经常翻身,以免发生压疮。

7、住院期间护理人员将为患者佩戴识别身份的腕带,请患者和家属切勿擅自摘除。

8、患者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要真实、准确,便于病情诊断和治疗。

9、探视时间: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探视时间为每天14:00-20:00,星期天为10:30-12:00,14:00-20:00,以保持病房安静,避免影响病人休息。陪护需经主管医师、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产科和儿科可由两位家属陪护,其余科室只能有一位家属陪护。重症监护室另有规定。

10、为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患者及家属不准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及宴请工作人员。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