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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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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0500000002 发布机构: 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生效日期: 2023-12-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简介

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简介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 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按照《中共睢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 于印发<睢县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睢编〔2022〕4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睢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所 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挂睢县卫生监督所牌子。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 是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 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实施本地疾病预防控 制规划,组织开展本地疾病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开展传 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性病与艾滋病等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三)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采取控制措施。

(四)开展常见疾病病原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化学因子的检验鉴定。

(五)开展疾病监测与干预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 生、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六)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流行 病学调查,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七)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八)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九)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十)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依法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 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中医 服务、消毒产品、涉水产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执 法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 定、非法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及“**”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县卫健委和上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交付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十二)负责对全县艾滋病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领导对艾滋病基础资料、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分析与评估;组织开展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开展家庭关怀和随访、提供心理和社会支持等 项工作;指导对感染者进行对抗机会性感染治疗和抗病毒治疗;组织对感染病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正确教育和引导。

第五条  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承担文电处理、公文流 转、机要保密、督查督办、档案管理、卫生统计等工作;负责组 织开展信息公开、年鉴编写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财务股。负责制定中心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中心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管理;负责会计业务核算、单位财务预决算编报工作。

(四)宣传教育信息股。负责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管理工作;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知识普及、新闻宣传和对外发布工作;组织开 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负责中心办公系统、各业务信息系统和中心门户网站等内外网络的管理;负责信息网络的维护管理;负责辖区内网络直报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制定、修订 本单位信息管理制度。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管  理,做好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好用户权限和系统管理员 的口令,防止非法用户侵入,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负责每季度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指导科室和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做好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直报工作。负 责卫生监督报表上报及网络直报工作和专兼职信息统计人员  的培训工作。负责卫生监督手持终端应用系统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五)公共卫生(学校卫生)股。负责开展环境卫生(公共 场所、生活饮用水、农村环境)危害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分析评 估有关环境健康影响风险;参与制定环境健康危害事件处理应急 预案和技术方案;负责环境卫生危害因素健康防护宣传教育。负 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中污染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 测),分析评估有关食品安全危害因素中存在的风险,参与制定 食源性疾病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负责食品安全和营养 的宣传教育。负责制定并实施促进全县学生健康的措施、技术规 范和技术方案;负责对全县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协调管 理、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估;负责开展全县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的监 测、评估工作;负责开展全县学生常见疾病的的监测、评估,指 导学校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六)免疫预防与规划股。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免疫预防工 作方案;负责制定全县疫苗需求、分配计划;负责冷链运转管理 工作;负责接种率的常规报告、监测、分析和评价;负责免疫规 划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和评价;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调查处理;

(七)传染病防治股。负责制定、实施全县急性传染病防治 工作计划、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负责全县传染病报告和疫情管理, 开展传染病疫情和报告质量分析,研判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组织或指导开展对急 性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应急监测及其效果评价。

(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股。负责制定全县慢性病预防 控制实施方案;负责全县慢性病相关监测和信息收集工作;负责 组织开展慢性病宣传教育;负责睢县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区) 创建,组织开展对基层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

(九)地方病防治股。负责制定全县地方病监测与预防控制 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地方病健康教育、咨询、宣传;指导、培训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地方病监测和预防控制。

(十)寄生虫病防治股。负责制定全县寄生虫病防治规划并 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寄生虫病调查、监测和预防控制。

(十一)职业病防治股。负责开展职业病防治、放射防护监 督检测和评价;负责职业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相关信息网络报 告、个人剂量监测网络报告及报告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职业危害 及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对辖区相关单位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相关知识培训。

(十二)消毒消杀与媒介生物控制股。负责开展医疗机构、 托幼机构消毒质量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环境卫生、消毒产品等监督检测;负责全县病媒生物病原学监测、分析工作。

(十三)性病与艾滋病防治股。负责全县艾滋病、性病、丙 肝等疫情监测、指导、分析和报告;负责艾滋病高危人群的宣传 教育、行为干预和咨询检测的业务指导;参与、指导艾滋病、性 病重大疫情和艾滋病职业暴露的处置;负责全县HIV/AIDS 病例接受抗病毒治疗工作;负责中心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十四)结核病防治股。负责全县肺结核病人的诊断、登记、 管理和网络直报工作;负责肺结核病人筛查工作,负责落实肺结 核可疑症状患者、疑似病人诊断工作;负责肺结核病人追踪和密 切接触者检查工作;负责全县结核病转诊和追踪工作;负责对肺 结核病人指导用药,定期随访工作。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多部门 合作,动员全社会参与,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负责全县学 校疫情监测分析工作,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全县抗结核药品和物资的管理。

(十五)检验检测中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样品的微生物、 免疫学检测;负责开展健康相关产品和环境卫生微生物检测;负 责各类传染病、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病原学检测;负责开展新技术应用研究和实验室室内、室间质量 控制。负责开展健康相关产品及影响人群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害物质的理化检测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职业中毒、饮用水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化学性有害物质的检测;负责开展新 技术应用研究和实验室室内、室间质量控制。负责组织协调中心 质量管理体系相关业务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实验室认可/资质认  定及其他相关资质申请及评审的相关工作;负责中心检验检测标 准(方法)的跟踪及文件控制;负责对实验室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的培训、质控考核。

(十六)预防医学综合门诊部。负责制定门诊部工作计划并 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工作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医疗常规 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开展性病、肝炎等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及诊 疗与查治;负责临床免疫抗体检测、血液及生化等日常检验工作;负责食品、公共卫生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

(十七)犬伤处置门诊部。负责全县动物致伤者的狂犬病规 范处置工作;负责犬伤免疫抗体检测工作;负责动物致伤以及外 伤引起的破伤风的预防工作,负责动物致伤者的咨询以及心理健康疏导工作。

(十八)预防接种门诊部。负责辖区内预防接种实施工作, 保证预防接种注射安全。制定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 购买计划做好疫苗管理,保证疫苗冷藏。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及流 动儿童管理,按规定建卡,给予接种或补种。负责辖区常规接种 率上报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报告工作。负责辖区疑 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及一般反应处理。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咨询活动。

(十九)艾滋病服务股。负责对全县艾滋病工作的宏观管  理与指导,领导对艾滋病基础资料、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分析与 评估;组织开展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开展家庭关怀和随访、提供心理和社会支持等项工作。

(二十)救治救助股。指导对感染者进行对抗机会性感染 治疗和抗病毒治疗;组织对感染病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正确教育和引导。

(二十一)医疗卫生监督服务股。承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 治的卫生监管职责。负责本级医疗机构被监督单位的经常性卫生 监督工作。对本级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采供血机 构及其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 为,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活动。对本级医疗机构、采供血 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 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疾 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查处 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法行为。负责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二十二)公共卫生监督服务股。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 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县公共场所进行监督 检查,现场监测。开展公共场所、咨询活动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及相关的违法行为和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管理工作包括酒吧、美容美发、宾馆旅店、饭店、舞厅、音乐厅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十三)学校卫生监督服务股。负责全县学校卫生监督  执法,负责学校院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参 与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负责学校卫生相关违法案件的立  案、调查、处罚和结案。对所管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前进 行审核验收工作;组织所管辖范围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 开展对所管单位的传染病执法检查等专项活动。参与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调查。

(二十四)放射卫生监督服务股。负责制定本单位职业放  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计划),规范管辖职业放射卫生机 构执业秩序,建立健全管辖单位本底及监督管理档案。负责依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本单位管辖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卫   生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辖区内职业放射工作单位卫生许可  的现场审核。负责对管辖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 培训。负责管辖单位新建、改建、扩建职业放射工作场所选址、 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等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处理所管辖 单位职业放射卫生的相关群众投诉,按要求开展打击非法行   医,查处职业放射卫生违法案件,做好违法案件的立案、调查、 处罚和结案工作,开展管辖的医疗卫生单位的放射现场快速检 测工作。参与对职业危害、放射性事故、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根据放射卫生监督工作需要开展调查研究。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医疗卫生机构职业放射卫生监督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完成各类数据资料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建立工作职责范围内各种卫生档案。

(二十五)职业病卫生监督服务股。负责起草全县职业卫生 监督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总结,建立管理档案。负责对用人 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查处违法行为。负责 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 的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负责直管企业从事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

(二十六)生活饮用水监督服务股。负责全县生活饮用水监 督工作,组织拟定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方案,并组织 实施及监督检查;巩固完善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生产经 营单位档案和数据库。负责对直管区域内市政供水单位、二次 供水、自备水源单位的经常性卫生监督,查处违法行为。负责 直管区域内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卫生监督,查处违法 行为。按照《河南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监督处置工作规 范》,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负责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 的监督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负责对辖区内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的督查、培训和业务指导。

(二十七)法制宣传服务股。负责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 负责卫生监督员专业知识的培训。负责全所相关处罚案件的审核、报批申请及案件复议等工作,承办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强制执行等相关事务;

(二十八)稽查事务服务股。承担卫生监督工作稽查和内 部业务的质量控制。承担电话举报案件和12345市长热线批转 案件的受理、调查和回复;参与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卫生监督执 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相关科室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 重大、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组织对本级卫生监督工作进行内部稽查。调查并即时纠正卫生监督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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