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0600000007 | 发布机构: | 睢县中医院 |
生效日期: | 2023-12-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招标采购 |
睢县中医院招投标管理制度
目 的: 为了规范本院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单位及招标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总则
1.1招标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定标的原则。参加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招标工作纪律,严禁不经招标或集体讨论确定施工(供货)单位,严禁明招暗定。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范围内各类房屋建筑及配套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室内外装修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 重要设备、材料货物采购; 勘察设计监理的服务采购。
2.招标管理
2.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单项30万元上、预算资金30万元以上(含自有资金)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服务采购50万元以上的项目、财政拨款项目,应委托具有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实施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小型工程项目提前5天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且公示不少于7天。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标准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2.3规模标准以下的项目在单位内部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最短不少于10日。投资的项目,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2.4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2.5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担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 投标文件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2.6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公开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当众拆封宣读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
2.7 单位内部的招标投标活动,开标由主管副院长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工作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主要内容。
2.8 单位内部的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主管领导和纪检、审计、财务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2.9 评标委员会根据预先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比较,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排序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10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投标人。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将宣布中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11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
2.12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本院纪检部门投诉或举报。
2.13本制度未尽详细之处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