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0700000034 | 发布机构: | 睢县中医院 |
生效日期: | 2023-12-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健康教育 |
睢县中医院无烟医院建设制度
睢县中医院无烟医院建设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控烟工作深入开展,使广大医务人员掌握与落实无烟医院标准,保障群众健康,结合我院自身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无烟医院的定义
无烟医院是指在医院内部及其周围限制吸烟,禁止医务人员、病人、访客吸烟的场所。
三、无烟医院管理范围
1. 医院的室内区域,包括所有的病房、办公室、诊疗室、候诊室、楼梯、电梯、厕所等公共场所。
2. 医院室外区域,包括停车场、花园、草坪等。
四、无烟医院标准及要求
1. 室内完全禁止吸烟,包括但不限于病房、办公室、诊疗室、候诊室、楼梯、电梯、厕所等公共场所。
2. 在医院内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和吸烟危害的警示标识。
3. 医院的电梯、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应安装烟雾报警装置和排烟设备。
4. 医院应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对违规吸烟者进行劝阻和处罚。
5. 医院应积极开展控烟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控烟意识。
6. 医院职工应遵守控烟规定,不在医院内吸烟,积极参与控烟工作。
7. 医院应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宣传,劝阻和制止他们在医院内吸烟。
8. 医院周边也应设立明显的禁烟标识和吸烟危害的警示标识。
五、违规处罚规定
1. 对于在医院内吸烟的医务人员,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可在医院内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
2. 对于在医院内吸烟的患者及家属,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并处以罚款。
3. 对于劝阻无效的吸烟者,可向医院控烟监督员或巡查员报告,由医院按规定进行处罚。
4. 若因违规吸烟引起火灾等安全事故,将从重处罚。
无烟医院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体医护人员、病人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执行禁烟规定、提供戒烟服务等措施,可以有效地推动无烟医院建设工作,创造一个更加健康、安全和舒适的医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