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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县委编办“五明确”确保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落实落细落到位

来源:县编办 发布时间:2023-02-09 09:13:57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接续递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要求,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睢县及时下发了《睢县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实施方案》,“五个明确”确保睢县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落实落细落到位。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重要指示精神,创新思路举措,重塑事业单位职能体系,优化布局结构,统筹编制资源,强化公益属性,完善制度机制,提高治理效能,准确把握“商丘之问”的本质要义,弘扬“商丘精神”,奋发“商丘之为”,紧紧围绕“五个总”的工作要求,聚焦“守牢四个底线、打好四张牌、办好两件事、健全两个机制”工作总思路,为加快建设富强和美清新现代化睢县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明确基本原则。除医院、学校、幼儿园、各类功能区及所属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外,将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统筹推进有关行业领域改革,对职能配置、布局结构等进行系统整体重塑,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事业单位机构职能体系。

三是明确主要目标。县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体规模控制在合理、可持续范围内,事业单位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功能定位精准清晰,布局结构整体优化,编制配置更加科学,制度机制不断健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治理效能明显提高,动力活力充分激发。

四是明确重点任务。全县事业机构数量总体精简40%以上,事业编制总体精简20%以上,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精简比例不低于10%。县本级保留的事业机构数量不超过市定限额130个,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数量有所减少;原则上不再保留编制5名以下的事业单位。

五是明确保障措施。对涉改单位一次核定编制、逐步精简到位,对超出核定编制数额的在编人员,使用同性质、同待遇的临时编制作为过渡,实行“退3收2进1”,直到人员减少到核定编制以内。锁定经费自理事业编制,人员只出不进,编制退一收一。继续探索“人才编制”“员额制”等创新做法,更好服务高层次人才和队伍建设,为建设创新高地提供支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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