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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司法局八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3-05 09:54:28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睢县司法局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采取八项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指导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对各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惩处。监督协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的处罚种类、幅度进行裁量,防止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显失公平公正、过度执法等情形。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创新执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需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方式,确保工作高效与合法相统一。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转送有关执法机关进行处理。同时,做好涉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法律事务。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加强传染病防治、应急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等法治宣传。加强劳动就业、民生保障和疫情防控期间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相关法治宣传,引导全社会依法防控、依法、遇事找法。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向社会传递抗击疫情的法治正能量。

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结合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疫情防控专门窗口,解答群众关切的法律问题。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人员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努力提供点对点精准法律服务,并减免相关费用。

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坚持发展完善“枫桥经验”,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针对企业因疫情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要开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绿色通道,促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大力加强商会人民调解,把涉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积极帮助民营、小微等会员企业科学精准防疫、有序复工复产。

开展专项行动组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复工复产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及时发布指导案例,推动律师服务企业复工复产走深走实走细。

做好法律援助做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积极为复工复产企业困难职工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办理。

认真办理公证做好不可抗力事项的公证证明和证据保全。对疫情防控需要征用土地、场所所需公证服务,做到及时受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建立防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公证事项办理绿色通道。针对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债务偿还、资金周转、扩大融资等困难,提供专项公证服务。

加强司法鉴定优先受理与疫情相关的医疗纠纷、恶意伤医等鉴定案件,积极受理群众申请的普通司法鉴定案件,及时出具鉴定意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野生动植物鉴定,为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证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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