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公安局建立“每日执法质量报告”制度
为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整体执法质量,睢县公安局在全局实行“每日执法质量报告”制度。具体要求为:
一是局法制室每日上午十二点前对前日所阅的案件或其他有关执法情况进行质量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各单位所办理案件数量、质量、整改内容及扣分情况或其他有关执法情况。并将在局主页开辟“每日执法质量报告”专栏,单位可登陆此专栏查询上述内容。
二是各单位对每日所反馈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制,即:案件主办民警为整改责任人,专(兼)职法制员为整改监督人,单位签字领导为整改责任领导,并应当在两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通过ftp//10.61.249.10/法制室“执法问题整改文件夹”或书面报法制室。
三是为确保整改到位,审核后的案件,该单位在下次阅卷时,同时送法制室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