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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 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辣椒、芦笋和菊花、油菜种植补贴项目的通知

来源: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 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24 10:35:19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示范中心)、县直有关部门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结构性返贫,做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根据《睢县种植辣椒、芦笋两大主导产业补贴意见》(睢农领〔20227号)睢县种植菊花、油菜补贴意见》(睢农领〔20228号)等文件要求,对2023种植辣椒、芦笋和菊花、油菜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列支。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监测对象户种植中顺辣椒的每亩补贴 500 元(每户限种 3 亩,最高补贴 1500 元)按照睢政〔2018〕26 号文件精神,种植芦笋的农户政府继续给予每亩一次性补贴 600 元种植中顺辣椒的农户每亩补贴 200 元。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监测对象户在惠济河岸内、岸上夏季连片 (每面积不少于 0.5 亩) 种植菊花、冬季连片 (每片面积不少 0.5 亩) 种植油菜的每季每亩补贴 400 元(每户每季限种 5 每户最高补贴 2000 元) 。普通农户在惠济河岸内、岸上夏季连片 (每面积不少于 0.5 亩) 种植菊花、冬季连片 (每片面积不少 0.5 亩) 种植油菜的每季每亩补贴 200 元。以上四项合计共需补贴资金857万元。

一、明确实施主体。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辣椒、芦笋和菊花、油菜种植补贴项目实施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示范中心),县农业农村局为业务指导单位。

二、推进精准落实。请各乡镇和有关县直单位根据脱贫人口动态情况实际为准落实辣椒、芦笋和菊花、油菜种植补贴政策,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脱贫户都能享受政策

三、加快实施进度。核准底数,实行清单式管理抢抓时间,严格程序,强化绩效和监督过程管理,规范使用资金,及早落实政策,提高脱贫群众满意度。

  四、全面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各乡镇(街道、示范中心)和有关县直单位把2023年辣椒、芦笋和菊花、油菜种植补贴户数、补贴亩数、补贴金额等一律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终审:刘子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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