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睢县优卡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部分资金兑付方案的公告
睢县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商丘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商处非领〔2012〕1号)和《商丘市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2016〕45号)有关规定,现将睢县优卡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核实兑付工作方案予以公告。
一、核实对象
已在公安局立案登记,由法院审理认定者。
二、兑付政策
1.依法处置,依照司法审计和核实结果,按人核算,按比例兑付。
2.以司法审计和法院认定的受损金额为应兑付的金额
3.对本方案有疑议者暂不兑付,提交处置组处理疑议。
三、兑付金额及方式
本次兑付资金为655452.52元,兑付比例5.14%,以银行转账方式集中兑付。集资参与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处非办签字确认。委托他人的,受托人需持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资参与人死亡的,继承人应提供经公证的继承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兑付人需提供睢县农村信用社银行账号)
四、核实确认
2022年3月15日至4月5日,每天上午8:30到12:00,下午3:00到5:30接受认定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告结束后统一开展兑付。
五、 认定地点
睢县处非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门县综治中心北),联系电话:0370-3117140
六、 其他事项
1、鉴于疫情防控,前来认定确认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扫码、排队保持一米距离以上,接受体温测量。
2、公告之日起,请相互转告,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权利,后果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擅自伪造,冒领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
特此公告!
睢县预防处置非法集资资产处置组
(处非办代章)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