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范围内做好电子营业执照 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县范围内做好电子营业执照
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相关部门:
为落实省、市对企业开办流程实现全程网办的要求,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现就进一步做好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以便捷、高效、利企、便民为导向,以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为基础,积极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以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和符合法律规定的登记行为人电子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为支撑的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体系,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实现全县市场主体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更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和管理工作。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后,即时生成电子营业执照并存储于电子营业执照库。依据相关规定,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主体资格的合法凭证。
(二)逐步扩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领域。明确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扩大应用范围。支持社会公众、相关单位和机构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系统。
(三)充分运用电子营业执照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利用电子营业执照无介质、防篡改的特性,发挥电子营业执照身份验证、网上亮照等功能在政务系统中的作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府部门间的共享互用,做到“一个部门发照、所有部门流转”,避免企业反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
三、应用范围
电子营业执照对于电子政务应用的支撑主要在应用认证登录、执照出示、执照留档、照面信息获取、电子签名等方面。
(一)应用认证登录。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到应用系统,实现基于电子营业执照的身份认证功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可以替代用户名/口令、手机的动态验证码、数字证书等应用登录认证方式。
(二)执照出示。企业到政府部门办理业务,需要向政府部门出示电子营业执照时,窗口工作人员用扫码枪扫描出示的电子营业执照条形码或二维码,窗口业务处理系统将收到企业身份真实性的验证结果,包括企业的电子营业执照信息。
(三)执照留档。营业执照代表企业的合法身份,也是企业办理相关业务的资格凭证。企业携带电子营业执照办理业务时,如果政府部门需要留存营业执照影印件,可以不必复印或扫描纸质营业执照,直接打印电子营业执照或留存电子营业执照。
(四)照面信息获取。政府部门业务应用需要采集营业执照照面信息时,可以从电子营业执照中直接获取照面信息,减少人工录入操作,提高数据准确性。
(五)电子签名。企业在网上办理业务时,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对业务数据进行电子签名,政府部门通过验证该电子签名可以确认该业务行为确为该企业的自主行为。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二)加强部门协调。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协调,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府部门间的应用工作,推动地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形成政府支持、部门协同、社会参与、重点突破的工作机制。
(三)深入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众宣传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性和易用性,营造良好氛围。在今后工作中遇有办事群众未携带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时,应主动引导帮助群众使用电子营业执照,避免群众多跑腿,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为优化全县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睢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